深圳晚报 2020-04-27
深晚报道|私募基金投资人警示教育之5 承诺保本是套路 擦亮眼睛莫陷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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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提醒私募基金投资人的是,私募基金非 " 债 ",私募基金往往不具有固定收益证券的特点,所以私募基金承诺 " 保本保收益 "

,小心套路,要擦亮眼睛。

按照规定,私募机构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但仍有私募机构通过关联方担保、关联方承诺回购等

方式,变相承诺保本保收益,欺骗投资者。

A 集团是 J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J 公司)的实际控制人。2017 年,在 J 公司 j 私募基金产品资金募集过程中,A 集团公司

为推动产品尽快募集资金,与投资者一对一签署了基金份额回购协议,承诺将在 1 年后,以本金 112% 的价格购买投资者所持有的全

部基金份额。1 年后,A 集团并未如约回购基金份额。经监管核查,j 私募基金产品的资金并未投到合同约定的项目,而是被 A 集团挪

作他用,涉嫌集资诈骗。目前,公安机关已对 A 集团以及 J 公司展开刑事调查。

K 基金公司设立了 10 余家分公司,以销售私募基金产品为名,在省内通过口口相传的方式广泛开展资金募集活动。投资者 5 万元

起投,上不封顶。K 基金公司除与投资者签署基金合同外,还签署《基金认购书》,明确投资本金、期限、年化收益率,由没有担保

能力或未实际运营担保公司向投资者提供《担保函》,对本息进行担保。K 基金公司按月、季或年度向投资者支付 8%~18% 不等的

约定收益。大部分投资者尝到返息的甜头后,进行了滚动投资以期获取更高的收益。K 基金公司也通过 " 借新还旧 " 滚动操作的方式

维持经营,直至 2018 年资金链断裂,实际控制人跑路,才停止募集,露出了非法集资的面目。

通过上述案例,提醒投资者:

一是投资有风险,千万不要相信 " 保本 " 的宣传。天下没有 " 包赚不赔 " 的生意,私募基金也不例外,私募机构虽然是专业投资机构

,但即使是知名的私募机构也存在投资失败的案例。因此,投资者要牢记,投资有风险,投资私募基金不是放贷,任何保本或收益承

诺都是投资陷阱,都是 " 不靠谱 " 的。

二是不要贪图短期回报、高息回报。股权类私募基金主要投资于非上市公司股权,具有投资周期长、退出难度大的特点,一般很难在

短期内收回投资,也难以在短期内锁定投资回报。投资者要牢记,所谓的短期收回投资、高息回报不过是违法违规者抛出的诱饵。

三是认真比对私募机构公示信息,审慎作出投资决策。投资者投资前,要通过基金业协会查询比对私募基金管理人的信息,发现异常

的,应及时向监管部门反映。上述案例中,A 集团是通过 " 买壳 " 成为 J 公司的大股东,但基金业协会公示的 J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股

东信息,并未显示 A 集团是其大股东。如果投资者在购买产品前,对 J 公司的上述异常情况予以充分关注,在很大程度上就可避免上

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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