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晚报 2020-04-30
深晚报道|每宗最高补贴6000元! 深圳率先推行劳动争议调解“以案定补”激励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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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月 30 日,记者从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2019 年全年,我市各级劳动争议调解组织调解劳动争议共计 35866 件,其中调解达成协议或和解的由 31515 件。我市充分发挥了调解在处置劳动争议中的基础性作用,而每宗劳动争议案件的背后都是劳动争议调解员的辛勤付出。

为了进一步提高劳动争议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和队伍稳定性,深圳出台了《深圳市劳动争议调解办案补贴管理办法(试行)》,建立 " 以案定补 " 激励机制,提高调解员待遇,提升劳动争议调解工作效能。根据相关规定,有关部门对经区人力资源部门认证的劳动争议调解组织中的调解员(公职人员除外),成功调处劳动争议案件并且履行完毕或者置换仲裁调解书或民事裁定书的,按规定发放办案补贴。

补贴标准按照案件难以程度确定。涉及人数为 1 至 3 人的简单案件,每案补贴 300 元;涉及人数为 4 至 10 人的普通案件,每案补贴 500 元;涉及人数为 11 至 29 人的疑难案件,每案补贴 1000 元;案件涉及人数大于 30 人的大型群体性案件,每案补贴 2000 元。其中,大型群体性案件可根据处置要求进行分案,每件案件分案不得超过 3 个且每件涉案人数不得少于 30 人,也即每宗最高补贴 6000 元。

调解员在调解劳动争议案件成功后,应自调解成功之日起 30 日内,通过市劳动争议调解信息系统提出办案补贴申请。由多名调解员共同调解成功的,应由主办调解员提出办案补贴申请。

目前,龙岗区各街道辖区内办案补贴由街道办案补贴评审领导小组统筹并列入专项经费预算。根据《办法》配套制定了《龙岗区劳动争议调解办案补贴实施细则(暂行)》,明确受理、审核、发放环节流程,发挥办案补贴激励作用,加强专项资金使用保障。2018 年 11 月 -2019 年 12 月 , 龙岗区补贴劳动争议案件 2152 件,共发放补贴超 76 万元。

深圳晚报记者 许娇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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