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讯(记者 徐红艳)5 月 7 日,现代快报记者从南京市发展改革委获悉,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统筹做好疫情防控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决策部署,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和平稳发展,近期,经市政府批准,市发改、城管、财政部门联合出台政策,2 月至 6 月阶段性减免企业垃圾处理费,行业类单位垃圾处理费免征,其他单位垃圾处理费减半征收。该项举措预计减轻企业负担约 2400 万元。
其中,免征行业包括农贸市场,农副产品配送中心、食品加工店、超市、专业市场、旅游景点、单位食堂、废品收购站,宾馆、饭店、旅社、招待所(含单位职工),餐饮业,娱乐业,美容美发、洗染、照相等其他服务行业,长途汽车营运点等。
具体减免征收情况见表格:
收费范围 | 收费标准 | 2 月 -6 月 减免政策 | |
单位 | 4 元 / 人 . 月 | 减半征收 | |
行业 | 1. 农贸市场 | 21.5 元 / 吨(立方米) | 免征 |
2. 农副产品配送中心、食品加工店、超市、专业市场、旅游景点、单位食堂、废品收购站 | 30 元 / 吨(立方米) | ||
3. 宾馆、饭店、旅社、招待所(含单位职工) | 4 元 / 月 . 床 | ||
4. 餐饮业 | 1.5 元 / 平方米 . 月 | ||
5. 娱乐业 | 600-1000 元 / 户 . 月 | ||
6. 美容美发、洗染、照相等其他服务行业 | 40 元 / 户 . 月 | ||
7. 长途汽车营运点 | 40 元 / 辆 . 月 |
(编辑 王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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