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讯(通讯员 陈尔玉 记者 王瑞)一个月多前,男子陈某饮酒后驾车被交警拦查,因体内酒精含量未达到处罚标准,交警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后放行。5 月 6 日晚上,陈某再次因饮酒后驾车被查,不过这次他就没那么 " 幸运 " 了,体内酒精含量达到了 66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车。
5 月 6 日晚上 10 点多,南京交警四大队民警在开展酒驾查处时,发现一辆蓝色小型轿车在距离检查点约 100 米位置靠边停下,形迹非常可疑。执勤民警立即上前查看,发现该车驾驶人正在车内和副驾驶座位上的女子更换座位,民警随即将人车控制。
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该车实际驾驶人陈某的体内酒精含量为 66mg/100ml,达到饮酒驾车标准。查处期间,民警发现陈某有些眼熟,好像不久前被自己查处过。经过查证,原来今年 3 月 20 日,陈某曾因酒驾被查处,但是当时的检测结果为 19.8mg/100ml,未达到处罚标准。民警现场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陈某当时表示一定吸取教训再也不会酒后驾车,没想到 1 个多月后又犯在了酒后驾车上。
面对询问,陈某表示上次喝了一点没有达到处罚标准,这次侥幸又喝了一点,没想到检测数值这么高。交警部门提醒广大驾驶人,切记 "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侥幸心理千万不能有,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逃得了初一,也逃不过十五。
(交警供图 编辑 张爱红)
登录后才可以发布评论哦
打开小程序可以发布评论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