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月 7 日,深晚记者从深圳市交警局了解到,针对近期市民反应较多的电动车冲禁令执法问题,深圳交警认为核心是要重新梳理限行道路,充分考虑老百姓的出行需求,并在备案试点期间采取宽严相济的管理模式。
据悉,随着电动自行车备案试点工作的深入推进,深圳交警将充分考虑电动二轮车备案纳管后市民群众的出行需求,以确保通行连贯性为基准,以疏堵结合划模块管理为抓手,深入社区开展问卷调查,并向社会各界广泛征求意见,重新梳理我市电动自行车限行道路,会同有关部门深入研究,优化调整通行管理政策,加快非机动车道的建设,让备案车辆有路可走,为市民出行提供更好的服务和保障。
经认真研究,深圳交警拟调整备案试点期间的管理模式,自 2020 年 5 月 8 日起(相应通行道路优化政策未出台前)采取人性化执法,暂不以冲禁令实施处罚。
" 对地铁口、公交站、城中村等公共场所限制或禁止电动自行车区域路段,对从事非法营运,影响社会秩序和安全的超标电动自行车,交警仍将严格执法。" 深圳市交警局相关负责民警表示,上述行为按照《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扣留车辆、处 2000 元罚款。深圳交警提醒,非法营运的电动自行车逆行、冲红灯等违法现象严重,一旦发生事故往往为了逃避责任现场逃逸,交通安全隐患较大,建议广大市民不要乘坐。
此外,虽然对冲禁令采取人性化执法,但为了保障出行安全,交警依然对电动自行车其他违法依法查处。主要包括:驾驶电动自行车未戴头盔,饮酒后驾驶电动自行车,驾驶电动自行车冲红灯、逆行的违法行为,将严格执法。
【交警释疑】
1、驾驶电动自行车能否载人?
依据《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电动自行车在城市市区道路上不得载人,但安装有固定安全座椅的,可以附载 1 名身高 1.2 米以下儿童。在其他道路上载人不得超过 1 人。
2、驾驶电动自行车能否载物?
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一条规定:电动自行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 1.5 米,宽度左右不得超出车把 0.15 米,长度前端不得超出车轮,后端不得超出车身 0.3 米。
3、没有划分非机动车道的道路,电动自行车如何行驶?
依据《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在没有划分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道路,非机动车和行人应当在道路两侧通行。通行宽度从道路(不含路肩)右侧边缘线算起,电动自行车不得超过 1.5 米。
4、非机动车道因施工等情形被占用的,电动自行车如何行驶?
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条第二款规定,因非机动车道被占用无法在本车道内行驶的非机动车,可以在受阻的路段借用相邻的机动车道行驶,并在驶过被占用路段后迅速驶回非机动车道。机动车遇此情况应当减速让行。
深圳晚报记者 马超 通讯员 刘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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