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西钦州 10 岁女童被强奸遇害案二审判罚结果引发热议!
2018 年,男子杨某将同村 10 岁女孩强奸并杀害,一审法院判处杨某死刑。而 5 月 7 日,被害女孩家属拿到判决书显示,该案二审从死刑改判为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对杨某限制减刑。
这一结果引发被害女孩家属不满及网友不理解。
一审死刑,二审死缓," 杨某的自首行为 " 成为关键。
一审法院审理后认为,杨某奸淫幼女,致人死亡,手段极其残忍、情节极其恶劣,应从严惩处。虽然杨某犯罪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系自首,但因其罪行极其严重,决定对其不予从轻处罚。
而二审法院认为,杨某的自首行为对案件侦破起至关重要作用,依法对杨某判处死刑,可不立即执行,并限制减刑。
" 哪怕倾家荡产,也要把官司打到底 ",被害女孩家属的不满可以理解,毕竟生离死别太痛了。10 岁女孩背着刚摘的果子,独自前往离家不过 500 米的百香果收购点,换来 32 元,却在回家途中遭强奸及杀害,手段极其残忍。身为父母、兄妹,这或是一辈子的梦魇。
但从另一角度,法治进步意味着要充分保障犯罪嫌疑人甚至罪犯的合法权益。刑法的本意除了惩戒犯罪外,还具有指导社会实践的意义。
面对 " 判决有失正义 " 和 " 舆论影响司法 " 两种声音。最高法的介入恰恰是一颗 " 定心丸 ",在面对舆论强烈质疑时,作出回应,是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5 月 10 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消息称,经研究决定,将对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二审终审的 " 百香果女童案 ",调卷审查。
调卷审查,意味着再审案件、核查证据、厘清案情。
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最高法和最高检有权在全国范围内启动某一案件的再审及抗诉程序。而在近日印发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新时代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意见》中 " 突出打击性侵害未成年人,拐卖、拐骗儿童,成年人拉拢、迫使未成年人参与犯罪组织,组织未成年人乞讨或进行其他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的犯罪。依法惩处危害校园安全、监护侵害、侵害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犯罪 " 等内容。因此,最高法的介入有理有据。
" 介入 " 就是一种态度,于被害者,是对其生命的尊重;于犯罪嫌疑人,是对其合法权益的保护;于被害者家属,更是一丝慰藉。最终,都是在让案件回归法律本身,彰显司法的公正性。
南京评论员 覃甚颜
(编辑 余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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