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讯(记者 阿里亚)近日,江苏省科技厅官方网站发布省科技厅和省财政厅共同制定的《关于改进科技评价破除 " 唯论文 " 不良导向的若干措施(试行)》(以下简称 " 措施 ")的通知。按照分类评价、注重实效的原则提出八大项 24 条措施,旨在破除科技评价中过度看重论文数量、影响因子等因素,忽视标志性成果的质量和创新实效等 " 唯论文 " 不良导向。《措施》中明确,合理确定论文代表作数量,其中国内科技期刊论文原则上应不少于 1/3。
△ 江苏省科技厅官方网站发布的通知 网页截图
《措施》内容共涵盖八大方面,分别是实行以高质量成果为核心的分类考核评价方式、强化省科技计划项目(课题)评审评价的创新质量和绩效导向、完善省属科研院所绩效评价、突出省科技奖励评审的成果质量和贡献导向、改进科技人才评价方式、提升省科技期刊质量、加强论文发表支出管理、强化监督评估。
现代快报记者注意到,《措施》要求,针对不同类别的科技活动实施分类考核评价,提高高质量成果评价权重。具体而言,对于具有一定学术影响或取得实际应用效果的标志性成果可作为高质量成果,可增加到 10% 的权重;对于具有重要学术影响、对相关领域的科技创新具有明显带动作用的,可增加到 30% 的权重;对于已在实践中应用、对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和国家安全作出重要贡献的,可增加到 50% 的权重。
《措施》还提出,评价基础研究类科技活动,注重新发现、新观点、新原理、新机制等标志性成果的质量、贡献和影响,把解决重大科学前沿或重大产业前瞻问题等方面的突破性成果作为评价的重要内容。对论文评价实行代表作制度,合理确定代表作数量,其中国内科技期刊论文原则上应不少于 1/3。
《措施》强调,加强论文发表署名管理。通过江苏省科技计划项目形成的科研成果,按照对科研成果的创造性贡献大小据实署名和排序,不得侵占学生、团队成员的合法权益与学术成果,对论文无实质学术贡献的人员不得 " 挂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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