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讯(记者 李伟豪 通讯员 时静文)徐州丰县一名男子在绿化带随意小便,被附近住户发现后劝阻指正,恼羞成怒的男子将人殴打致伤。近日,徐州丰县法院审理了这样一起故意伤害案。
2019 年 1 月,被告人惠某出门办事,在路边等人时突然内急,看旁边绿化带四下无人,索性便在绿化带内小便,这一幕恰巧被附近住户刘某从自家窗前看到。
" 多大个人了,咋能随地小便!" 刘某出言制止后,哪知被劝阻的惠某很不服气,反而嫌刘某多管闲事,双方发生口角,随后矛盾升级,二人发生撕打。打斗中,被告人惠某一拳将刘某左眼打伤,经鉴定,被害人刘某左眼损伤程度属轻伤一级。
丰县法院近日审理了这起故意伤害案。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惠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应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因被告人惠某已赔偿被害人损失,且得到被害人的谅解,酌情予以从轻处罚。根据其具体犯罪情节,法院最终判处惠某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
(编辑 苏湘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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