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讯(见习记者 吴玉珊 记者 杜磊)近日,市民宋先生(化姓)向现代快报记者反映,称其购买的位于南京浦口区江浦街道的通宇林景尊园施工现场已停工数月," 合同写的是今年 3 月 31 日交付,到现在还没交付 "。此外,按照合同,还有部分业主的房源应于 6 月 30 日交付,但目前工地仍无复工迹象," 这样下去,不知道什么时候能拿到房子 "。
对此,记者展开了调查。
市民反映:
工地久不动工,不知何时可以交付
业主称开发商制定 " 霸王条款 "
宋先生告诉记者,他于 2018 年 5 月购买了通宇林景尊园 6 幢一套房源," 合同写的是 2020 年 3 月 31 号交付 ",如今已经过了交付时间,工地还没有复工迹象,他很担心项目工程 " 烂尾 "。
他同时告诉记者,有邻居购买的 5 幢某房源的交付时间为 2020 年 3 月 31 日,对门邻居房屋的交付时间却为 2021 年 6 月 30 日," 同一层楼,竟然有两个交付时间,太不可思议了!"
而根据小区业主统计的数据,该小区共出现了 5 个交付时间,分别为:2020 年 3 月交付,占比约 8.96%;2020 年 6 月交付,占比约 64.18%;2020 年 9 月交付,占比约 4.48%;2021 年 6 月交付,占比约 20.90%;2021 年 12 月交付,占比约 1.49%。

△业主供图
不仅如此,针对延期交付的赔偿,宋先生认为开发商写的是 " 霸王条款 "。根据购房合同,开发商延期交付只需支付 10 元 / 天,业主延迟收房却需支付 500 元 / 天," 明显的不对等 ",宋先生说,原本期待房子早点交付减轻一些租房压力," 现在恐怕到年底都不能拿房了 "。

△业主供图
记者调查:
通宇与施工单位存在合同纠纷
律师认为赔付条例存不对等关系
对此,记者多次尝试与通宇工作人员联系,但电话均被挂断,对方未作出回复。
随后,记者采访了南京市浦口区房产管理局房地产市场监管科。一位工作人员表示,交付时间以合同约定为准。她表示,工程建设进度不在管理范畴内,但按照企业(开发商)给到的回复,通宇与施工单位存在合同纠纷,"(通宇)跟他们总包方有合同纠纷,在打官司 ",对于具体的纠纷原因,该工作人员表示并不知情。对于购房人关心的何时复工问题,该工作人员表示,已及时督促,要求能尽快复工," 复工时间还没有明确 "。
对此,记者采访了江苏同大律师事务所律师陶然。陶然表示,开发商延期交付,一般常见的约定是按照房价的万分之一至万分之五每日的标准,通宇林景尊园仅约定赔付 10 元 / 天,赔付标准过低。而对于合同内规定购房人按每天 500 元向开发商支付逾期交接的违约金,陶然认为此赔付条例存在不对等关系。
陶然还表示,购房人若认为自己权益受损,可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关于此事后续进展,现代快报记者将持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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