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晚报 2020-05-22
深晚报道|《社矫法》七月实施 深圳市司法局着手研发“社矫AI执行官系统”
index_new5.html
../../../zaker_core/zaker_tpl_static/wap/tpl_font3.html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以下简称《社矫法》)将于 7 月 1 日实施。5 月 20 日下午,深圳市司法局召开党委会学习《社矫法》,由此,深圳市司法行政系统 " 矩阵式 " 推进《社矫法》的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工作拉开帷幕。

据悉,深圳市司法局将《社矫法》学习列入计划,三月份专题研究学习贯彻工作,4 月份出台《深圳市司法局学习宣传贯彻 < 社矫法 > 实施方案》。为保证学习和宣传效果,深圳市司法局将成立《社矫法》宣讲团,在系统内和参与社矫工作的相关部门间专题巡回宣讲,并将今年 6 月确定为《社矫法》宣传月,通过各种平台、载体和多种形式," 矩阵式 " 全面推进学习贯彻工作。

《社矫法》第八条首次提出 " 地方人民政府根据需要设立社区矫正委员会,负责统筹协调和指导本行政区域内的社区矫正工作 ",为统筹协调法院、检察、公安等政法机关和相关部门开展社区矫正工作提供法律依据。深圳市司法局在设立社区矫正委员会的方案中,根据《社矫法》的精神和深圳的实际,提请市领导担任委员会主任,并把参与委员会的相关部门的范围扩大到 15 个,体现了高标准、高要求、高规格的特点,为《社矫法》的贯彻落实打下坚实基础。

此前因疫情原因,深圳市的《社矫法》宣传工作一度放缓。疫情好转后,深圳市司法局立即按下 " 快进键 ",与时间赛跑,全力推进社矫机构的建设,对照新法要求全面梳理管理制度,特别是新法实施后,明确限定电子定位装置仅用于五种情形,现有的电子定位将全部拆除。为保障社区矫正管理的良好秩序,确保安全稳定,深圳市司法局正在着手研发 " 社矫 AI 执行官系统 ",作为《社矫法》确认的信息化核查手段,取代电子手环。

深圳晚报记者 伊宵鸿 通讯员 司新宣

相关标签

ai
相关文章
评论
没有更多评论了
取消

登录后才可以发布评论哦

打开小程序可以发布评论哦

12 我来说两句…
打开 ZAKER 参与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