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工贸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细化方案(三)——涉爆粉尘领域》的部署安排,市应急管理局邀请专家,从 3 月 31 日至 5 月 7 日,通过现场检查、查阅资料等方式,对锡山区、新吴区金属粉尘企业和涉尘岗位 10 人以上的其他粉尘企业开展专家安全诊断,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01
基本情况
(一)检查企业家数
本次检查锡山区、新吴区金属粉尘企业和涉尘岗位 10 人以上的其他粉尘企业共 75 家。其中,锡山区 36 家、新吴区 39 家。涉粉企业中金属粉尘企业 42 家,木粉尘企业 23 家 , 树脂粉尘企业 7 家,粮食饲料粉尘企业 6 家,其他粉尘企业 2 家(有的企业存在两种粉尘)。
(二)事故隐患分类
共检查出 75 家企业 184 项事故隐患,涉及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企业 3 家(无锡市豪达工艺品有限公司、无锡市艾克美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无锡市天宇车辆配件厂)。
其中,涉及除尘设备设施的事故隐患 112 项,粉尘清理制度不落实的 101 项,涉及粉尘区域电气设备隐患的 51 项,张贴安全警示标识不到位的隐患 19 项。被检查企业普遍存在设备设施维护保养不到位,粉尘清扫制度执行不力的问题。
02
存在问题
企业对粉尘爆炸的危险性严重缺乏认识
部分企业粉尘作业区域安全警示标志及标识不完善,少数企业铝制品打磨车间岗位危险因素中未告知火灾、粉尘爆炸等内容,现场发现有操作员工抽烟现象,有的粉尘作业工位附近有烟头掉落,作业工位区域的粉尘未及时清理,铝制品打磨湿式除尘器放置区域存放大量铝屑未及时清理,作业现场存在易产生火花的铁质工具。
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
企业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对涉爆粉尘作业所涉及的标准、规范要求不熟悉,对员工涉爆粉尘安全生产教育不重视,未结合本企业的特点建立粉尘清扫制度,特别是没有明确清扫范围、清扫周期、清扫方式等内容,造成除尘设备积尘严重,除尘设备维护保养经费投入不足,部分除尘设备损坏或者失灵未及时维修保养。
除尘设备设施存在缺陷,除尘设备设施未规范使用
部分企业未按标准规范要求设计、安装、使用和维护除尘系统,不同防火分区采用同一套除尘系统,粉尘爆炸危险区电气设备设施(配电箱、开关、插座、电气线路等)不符合防爆要求。一些干式除尘器未设置防爆装置或未设置锁气卸灰及监测装置,湿式除尘器未设置水流量、水位监测报警装置等,致使除尘设备部分功能失效。部分企业未能规范使用除尘设备,一些湿式除尘器运行时处于无水状态,水箱过滤装置不能有效过滤粉尘及杂质,湿式除尘器监测报警装置不能有效运行,监测报警装置失灵等。
隐患排查制度不健全
检查中发现多数企业没有进行涉爆发粉尘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未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档案,大部分企业除尘系统配有的监测报警装置、控制装置和防爆装置,没有安全检查记录或者维护计划。
03
下一步工作要求
高度重视,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涉爆粉尘领域专项整治工作进度已经过半,4 月对惠山区、梁溪区涉爆粉尘企业安全隐患的通报,反映了涉爆粉尘企业安全生产隐患的普遍问题,各地要深刻汲取近年来各地粉尘爆炸事故的教训,高度重视涉爆粉尘专项治理工作,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强化隐患排查和治理力度,对照通报反映的隐患和问题,要采取有效措施督促企业整改到位。对限期内仍未完成整改的,要责令立即停产整改,严防事故发生。
迅速落实,确保整改措施到位
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请锡山区、新吴区应急管理局及时依法依规下达相关文书到每家企业,督促企业限期整改到位,并在 " 无锡市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平台 " 中录入隐患信息。对确定为重大事故隐患且已经开具停工停产相关文书的,要督促企业明确整改方案,加大跟踪督办力度,确保企业隐患整改到位。
标本兼治,建立长效机制
各地区要深刻吸取近年来省内外粉尘爆炸事故的教训,扎实做好涉爆粉尘专项治理工作,特别是要做好除尘设备的运行维护、废弃金属粉尘的收集处置等工作,开展危险因素辨识和隐患排查,健全企业防爆安全措施,建立长效机制,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来源:无锡应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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