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月 30 日,深晚记者从深圳市交警局了解到,近日深圳交警抓获一位涉嫌酒后驾驶货车的司机,已对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5 月 24 日,深圳市交警局民警在坪山区东纵路龙坪路口路段开展 " 猎虎 " 行动。23 时 12 分许,民警在对一辆粤 B*****8 号牌轻型封闭货车进行例行检查时,发现从车窗内传出浓重的酒精味。
民警现场对该车驾驶员俸某谦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检测结果为 90mg/100m。随后将其带往医院进行抽血检验鉴定,鉴定结果为 89.55mg/100ml,已达到危险驾驶标准。
据俸某谦供述,自己是一名货运司机,平时负责配送农产品。5 月 24 日 20 时许,俸某谦独自一人在坪山区坑梓东坑村的住处吃饭喝酒。
21 时许,吃完饭的俸某谦想着再去坪山商业街吃点宵夜,下楼的时候刚好碰到了两个朋友,于是带上朋友准备一起前往商业街,当俸某谦驾车行驶至东纵路龙坪路口路段时被执勤民警现场查获。
"" 事后朋友还责怪我为什么喝了酒不找代驾,我也十分后悔,只怪自己麻痹大意。" 俸某谦称,当时车上有一个朋友是有驾照又没喝酒的,如果当时让那个朋友来开车就不会被抓了。
经查,俸某谦驾驶的轻型封闭货车只有两个座位,限坐两人,被查时其中一个朋友坐在副驾驶位,而另一个朋友居然坐在后面用来装货的货厢里。目前,俸某谦因涉嫌危险驾驶罪已被警方采取刑事强制措施,还被警方吊销了驾照。
深圳市交警局相关负责民警表示,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者,不仅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且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民警提醒市民,深圳交警一直在开展猎虎行动,希望大家切勿有侥幸心理,拿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开玩笑。
深圳晚报记者 马超 通讯员 刘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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