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晚报 2020-06-03
福田出台36条措施保护未成年人 全面构建未成年人综合保护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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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刚刚结束的全国两会上,有关未成年人保护的问题,再次成为众多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关注和讨论的热点。近日,福田区出台了《中共福田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关于完善未成年人保护法治体系全面建设未成年人平安城区的意见》,对代表委员关切的许多问题,不仅提前作出应答,并且已纳入依法治区工作部署,转化为切实的计划书和行动表了。

从已公布内容来看,《意见》立足于党的领导和机制创新,从前端预防、惩治违法犯罪、被害人保护、精准帮教、综合司法保护、社会支持体系建设、实践和制度创新等多个维度,共提出 36 条具体措施,目标是全面构建以司法、政府保护为基石,学校、家庭、社会保护为屏障,多员参与、分工负责、各方协同、专业高效的未成年人综合保护体系。

" 这是福田区多个部门群策群力为孩子们精心编制的一张‘保护网’,也是送给辖区孩子最好的儿童节礼物。" 福田区委依法治区办副主任、区司法局局长马晓歌介绍说,《意见》克服以前未成年人保护 " 头痛医头、脚痛医脚 " 的碎片化,围绕未成年人保护的不同情形和场景,制订综合 " 平安保障 " 计划。同时,通过建立强有力的组织保障机制、常态化的协调监督机制和专业化的协同支援机制,推动各方形成未保合力。此外,还注重需求导向,务实创新。如建设高标准的福田区未保服务中心,建立性侵未成年人案件一站式办案机制,落实强制报告、入职查询和从业禁止等强制性制度;针对监护侵害、监护人履职不到位等情形,建立亲职教育制度、人身安全保护令和监护衔接制度;针对涉罪未成年人帮教需要,建立未成年人观护基地落实社会观护制度等。

据了解,以党委名义出台关于未成年人保护的文件,这是福田区继去年在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专设未成年人保护协调小组后,今年持续推出的创新举措。对此,中国儿童保护法律政策改革主要参与者、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主任佟丽华评论说:" 深圳福田在未成年人保护体制机制改革上开创了两个全国第一:第一个把未保工作全面纳入党委领导之下;第一个把未保工作纳入依法治区体制之中。这对国内未成年人保护事业发展具有积极意义。"

暨南大学少年及家事法研究中心教授、博士生导师张鸿巍也对福田的做法充分肯定。在他看来,《意见》契合了不断满足新时期人民群众对未成年人保护落实与升级的更高期待与要求,福田未成年人保护实践的基层经验和样本价值值得持续观察和研究。

深圳晚报记者 刘丹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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