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讯(记者 邓雯婷)第 49 个世界环境日来临之际,南京市人民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 2019 年以来南京检察机关生态环境保护履职情况及办理的典型案例,并向全市选聘的公益诉讼观察员颁发聘书。
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2019 年以来,南京市检察机关切实履行刑事检察职能,坚决依法打击犯罪。2019 年至 2020 年 5 月,全市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破坏环境资源类犯罪案件 48 件 88 人,其中污染环境 11 件 32 人,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 22 件 31 人,非法狩猎 2 件 3 人,非法捕捞水产品 2 件 3 人,非法采矿 8 件 15 人,滥伐林木 1 件 1 人、非法占用农用地 2 件 3 人。提起公诉 305 件 650 人,一审判决 320 件 757 人。建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破坏环境资源类案件线索 4 件 4 人(包括单位),监督公安机关立案 1 件 2 人;提前介入破坏环境资源案件 11 件 11 人。
同时,南京市人民检察院创新发展环境保护检察工作机制,坚持刑事打击与环境修复并重理念,2019 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各部门向公益诉讼检察部门移送环境资源类公益诉讼案件线索 50 余件。
发布会还举行了南京检察公益诉讼观察员选聘仪式。据介绍,南京检察公益诉讼观察员是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约检察员、人民监督员、新闻媒体工作者、专职网格员以及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国有财产保护、食品药品安全、文物保护等领域具有较高专业水平和丰富实践经验,同时关心检察工作、热心公益事业,具有较强社会责任感的的人员中选聘产生,聘用期限为 2 年。
公益诉讼观察员的主要职责是,为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收集提供各类案件线索,可受邀观摩公益诉讼案件庭审活动,参加公益诉讼案件诉前程序听证,对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进行监督等。南京市检察院将对公益诉讼观察员提供的线索,指定专人统一管理、审查,并根据案件管辖的规定进行分流处理,并及时将线索的办理情况和办理结果向观察员进行反馈。观察员提供的线索确属检察机关尚未掌握的,且内容具体明确,经查证属实后,对办理公益诉讼案件发挥重要作用的,检察机关将给予一定的物质和精神奖励。
(编辑 苏湘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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