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晚报 2020-06-09
深晚报道|全国首例!市财政局作出政府采购行政裁决决定书
index_new5.html
../../../zaker_core/zaker_tpl_static/wap/tpl_font3.html

 

记者 6 月 9 日从深圳市财政局获悉,6 月 3 日,深圳市财政局作出全国首例政府采购行政裁决决定书。这是深圳市财政局贯彻落实《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方案》和《关于健全行政裁决制度加强行政裁决工作的意见》两个 " 深改方案 ",建立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机制的重要举措。

记者了解到,政府采购是指政府及其所属机构在财政的监督下,以法定的方式和程序,从国内外市场上购买履行其职能所需要的商品和劳务的活动。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是指依法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书面质疑的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法定质疑答复期内作出质疑答复的 , 质疑供应商向主管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 主管部门依法进行处理的活动。

据介绍,为了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加强政府采购管理,今年,财政部将进一步完善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机制。今年 1 月,深圳市财政局、上海市财政局等部门被财政部确定为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改革示范点。

为落实政府采购行政裁决示范点建设工作,维护供应商权利,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深圳市财政局于 5 月 29 日发布《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行政裁决规程》,在全国范围率先建立政府采购行政裁决内控机制。

《规程》按照 " 受理 - 调查 - 调解 - 审理 - 决定 " 的流程,设计了政府采购行政裁决程序,并明确政府采购行政裁决的定义,首次将调解引入政府采购争议解决机制中,为健全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机制建立制度保障。

深圳市财政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深圳市财政局作出全国首例政府采购行政裁决决定书,标志着深圳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机制的初步建成。下一步,深圳市财政局将从制度、队伍、机构、程序、信息化等方面进一步健全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机制。

深圳晚报记者 吴洁 通讯员 苏月娥

相关标签

财政局
相关文章
评论
没有更多评论了
取消

登录后才可以发布评论哦

打开小程序可以发布评论哦

12 我来说两句…
打开 ZAKER 参与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