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6 月 10 日从深圳市财政局获悉,近日,深圳市财政局联合深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等六部门联合印发了《深圳市非国有博物馆扶持办法》。《办法》明确, 7 月 1 日起,深圳将提高非国有博物馆扶持标准,对国家一、二、三级非国有博物馆,分别给予补贴 1000 万元、800 万元、500 万元,对被评为 " 优秀 " 的非国有博物馆补贴 30 万元。
据介绍,非国有博物馆是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指以教育、研究和欣赏为目的,收藏、保护并向公众展示人类活动和自然环境的见证物,由社会力量利用或主要利用非国有文物、标本、资料等资产设立,经登记管理机关依法登记的非营利组织。
《办法》在原《深圳市民办博物馆扶持办法》的基础上,将非国有博物馆运行补贴上限从 50 万元提高到 100 万元,并新增运行评估和定级补贴。《办法》还提到,深圳鼓励非国有博物馆依法申请登记(认定)为慈善组织。市文物行政部门应协助市民政部门负责做好慈善组织登记(认定)的指导工作。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捐赠财产给非国有博物馆用于慈善活动的,依法享受税收优惠。
深圳市财政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发展非国有博物馆有利于激发社会活力,保护和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办法》是提升城市文化软实力、塑造城市文明典范的重要举措,旨在吸引更多优秀非国有博物馆落地深圳。
深圳晚报记者 吴洁 通讯员 潘姗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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