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ZAKER无锡 2020-06-12
单位未缴纳医保住院不能报销!法官判单位支付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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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快报讯(记者 朱鲸润 通讯员 王艳华)单位没有给员工缴纳医疗保险,结果员工因为生病住院产生了高额的费用。最终,法院判决公司支付员工的医疗费损失。

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2014 年 9 月起,罗某进入甲公司从事操作工,双方签订了劳动合同,但甲公司未为罗某缴纳社会保险。2018 年 10 月,罗某骑摩托车发生单方事故受伤,被送往医院住院治疗,罗某因事故共产生医疗费 72218.62 元。

之后罗某申请仲裁,要求甲公司支付因公司未为其缴纳医疗保险,导致其医疗费未能报销的损失。仲裁委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后,罗某起诉至法院。在法院审理过程中,经社保部门核算,若罗某正常参保,其住院费用 70357.9 元中医保可报销金额为 45804.55 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因甲公司未为罗某交纳社保,致使罗某不能通过医保报销的 45804.55 元医疗费损失应由甲公司承担。法院最终判决甲公司支付罗某医疗费损失 45804.55 元。

法官表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为其办理社会保险手续,且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能补办导致其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为由,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而发生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我国社会保险类型主要包括: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五种类型。当用人单位没有为劳动者参加上述社会保险,且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能补办,导致劳动者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而造成的损失,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主张。甲公司没有为罗某缴纳医疗保险,又无法补办医疗保险,导致罗某不能通过医保报销相关医疗费用,该损失由甲公司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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