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发布《关于加强 2020 年中、高考期间噪声污染管理的通告》。《通告》显示,为了确保 2020 年中、高考期间,广大考生的学习、考试和休息顺利进行,6 月 28 日至 7 月 23 日,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将严控噪声污染,并对相关违法行为,进行从重惩处。
《通告》明确,6 月 28 日至 7 月 23 日,禁止和限制以下活动:禁止群众自发组织娱乐健身活动产生噪声扰民的行为;禁止相关单位或个人在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高音广播喇叭或采用其他发出噪声招揽顾客的行为;禁止相关单位或个人在休息时间进行室内装修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行为;禁止相关单位或个人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进行建筑施工作业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行为(抢修、抢险、应急作业除外),限制时间为 12 时至 14 时、22 时至次日 7 时。
此外,高考(7 月 7 日和 7 月 8 日)、中考(7 月 20 日至 7 月 22 日)期间,全市机动车辆禁止在考场周边鸣笛或鸣响警报。考场周围 500 米以内,全天禁止建筑施工作业 ( 包括家庭装修施工)和其他各类产生噪声扰民的行为。市生态环境局提醒,6 月 28 日至 7 月 23 日,市生态环境局执法部门将加强对施工工地和其他各类噪声污染源进行检查。市民如发现上述禁止行为,可拨打 12369 或 12345 电话进行监督举报。
深圳晚报记者 吴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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