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讯(通讯员 顾烨 记者 刘遥)南京雨花台区有一名房东,在和女房客吵架拉扯的时候,将对方的手臂扭伤。事发后,双方争了 7 个月也没能调解成功,警方便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将此案移送至雨花台检察院审查起诉。承办检察官进行了劝说、召开听证会等工作,最终这名房东被说服了,他向女房客鞠躬道歉,并表示认罪、认罚、认赔。近日,雨花台检察院对这名房东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2019 年 9 月 21 日,租客崔女士和房东陈某因租赁问题发生争吵,陈某想离开的时候被崔女士拉住。一番拉扯后陈某摆脱了崔女士,可崔女士的右臂被他扭伤,构成一级轻伤。
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双方都是 20 多岁的年轻人,互不相让,调解了 7 个月也没能谈拢。2020 年 4 月,公安机关以故意伤害罪移送雨花台检察院审查起诉。
陈某认为自己没有故意伤害崔女士,而崔女士在此案中存在重大过错,因此,他既不认罪也不愿赔偿。在审查时,承办检察官认为双方争议较大,陈某的主观恶性较小,于是在 6 月 5 日,邀请来市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等人员参加公开听证会,希望能准确把握法律和政策界限。
大家在听证会上摆事实、讲道理,促使陈某在听证会上表示悔过,向崔女士鞠躬道歉。最终,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刑事和解协议。
考虑到陈某认罪、认罚、认赔,平时在企业里的工作态度良好,近日,雨花台检察院对其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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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叫 " 相对不起诉 "?
据了解,相对不起诉,是指检方对侦查机关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经过审查后,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为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时,可以依法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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