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方便驾驶人
及时处理 " 电子眼 " 拍到的违法行为
减少往返奔波
公安部发布了新修订的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
无锡从 6 月 30 日起
正式推广实施跨省异地
处理非现场交通违法行为
以往被 " 电子眼 " 拍到后
驾驶人只能在交通违法发生地
或车辆登记地处理
有些异地的 " 电子眼 " 拍到的违法行为
处理起来就相当麻烦
比如李先生平时在无锡工作,开了一辆浙江牌照的小车,他载着家人去云南自驾游的时候,不小心闯红灯被拍到了。按照原来的规定,李先生只能到云南或者浙江去处理这个 " 电子眼 " 拍到的违法行为,来回颇为不便,如果不及时处理,又会影响到车辆年审等问题。
" 车管所 1 号窗口以前经常接到类似的咨询求助 ",交警支队交通指挥中心民警王锦程说,由于法律规定限制,无锡本地窗口无法帮驾驶人处理这种 " 电子眼 " 拍到的违法行为,民警只能 " 支招 " 让驾驶人从违法发生地和车辆登记地当中选相对近的地方跑一趟。
今后大家在处理
非现场交通违法行为时
不再受车辆实际注册地
和违法发生地的限制
驾驶人可以在
全国任意地方就近处理
" 电子眼 " 拍到的违法行为
处理地公安交管部门可以协助
发生地公安交管部门
调查交通违法行为事实
代为送达法律文书
代为履行处罚告知程序等
以下情形驾驶人不能异地处理
1、按照《行政处罚法》,对当事人依法可能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
2、当事人对 " 电子眼 " 拍到的违法行为有异议的;
3、满分次数较多的驾驶人,处理交通违法时,公安交管部门需要经过严格的调查方可作出处罚决定的。
需要注意的是
驾驶人在异地处理
" 电子眼 " 拍到的违法行为时
可能会发现罚款标准不一样
如在无锡的一个违停 " 黄单子 " 罚款 50 元,但在上海的违停罚款是 200 元。同样一个闯红灯或超速 " 电子眼 " 拍到的违法行为,记分虽然相同,可有的罚款金额比较 " 常规 ",有的罚款则特别 " 辣霍 "。
交警提醒:关于在不同省份发生的同一交通违法,出现罚款金额不同的情况,是因为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规定具体的执行标准。所以异地处理交通违法时,行政处罚决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公安交管部门作出,执行的是发生地罚款标准。
市民如果不清楚,可以预先查询了解一下当地的处罚标准,以免到了窗口处理时产生疑问。
来源:江南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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