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讯(记者 徐苏宁)7 月 3 日,现代快报记者从江苏省医疗保障局获悉,江苏省医疗保障局、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日前联合印发《关于降低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等项目价格的通知》,其中,新型冠状病毒抗体检测定为 40 元 / 次,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PCR 法)定为 120 元 / 次。
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明电〔2020〕14 号),结合江苏省新冠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经履行成本和价格调查、专家论证、征求社会意见等程序,经研究决定降低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等项目价格,明确有关医保支付政策。具体如下:
一、降低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新型冠状病毒抗体检测等项目价格(见附件)。调整后价格为最高指导价格,不得上浮。
△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等项目价格表 网站截图
二、患者住院期间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不超过两次。按照卫生健康部门技术规范要求实施混样检测的,混样检测按实际检测人数平均分摊计费。
三、公立医疗机构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新型冠状病毒抗体检测所使用的体外诊断试剂属于政府调拨、社会捐赠的,不得向患者收取检测费用。
四、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新型冠状病毒抗体检测项目的医保支付类别为 " 丙 " 类。新冠肺炎确诊和疑似病例按 " 甲 " 类支付。疫情常态化防控期间,应检尽检人群中的发热门诊患者、新住院患者,医保统筹基金按 " 甲 " 类支付 1 次。
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本通知自 2020 年 7 月 4 日起执行。各公立医疗机构应当及时做好价格公示工作,严格按照规定向患者提供服务并收取费用,规范医疗服务价格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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