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晚报 2020-07-09
深晚报道|宝安、光明电动二轮车限行新规出炉:限行路段减少了189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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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7 月 9 日从深圳市交警局获悉,结合宝安、光明两区电动自行车备案登记试点工作的进展,交警部门近日大量减少了两区的电动自行车限行道路,多达 189 条,使得两区主道、支路等非机动车道连贯通行,进一步方便市民骑电动自行车出行。

为规范深圳市电动二轮车管理、解决电动二轮车管理难题,结合深圳市电动二轮车备案试点工作实际,深圳交警起草《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关于调整宝安、光明区电动二轮车通行管理的通告(征求意见稿)》,并于 2020 年 6 月 12 日至 6 月 22 日公示,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截至 2020 年 6 月 22 日,深圳交警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门户网站等方式共收到反馈意见 573 条,其中包括调查问卷 430 份。

据调查,约 58% 的市民支持在满足市民出行需求前提下,科学合理设置禁行道路;40% 的市民认为应该全部道路允许电动二轮车通行;仅 2% 的市民认为电动二轮车应当在全部道路禁止通行。基于对机动车流量大、车速快、非机动车道设施不完善等风险因素的考虑,市民对部分路段提出希望纳入电动二轮车禁止通行道路的建议。

部分市民认为高、快速路由于车流量过大、封闭管理等因素,不适宜电动二轮车行驶;隧道、桥梁路段由于没有非机动车道,骑行电动二轮车过于危险;出于城市形象考虑,机场周边道路应当禁行电动二轮车。以上建议均已采纳。

深圳交警提醒广大市民,骑行电动自行车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注意行车安全,骑行备案车辆、戴好头盔。禁行路段在路口都会设置禁行标志,注意观察,避免误入禁行区域。深圳交警也将继续严管电动车违法行为,共同维护交通安全。下一步,随着道路非机动车道的进一步完善,还将有进一步的道路解禁,将及时发布。

【相关新闻】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关于调整宝安、光明区电动自行车通行管理的通告》

自 2020 年 7 月 6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每日 0 时至 24 时,禁止电动自行车在以下道路行驶:

(一)高、快速路。

1. 高速路:S3 广深沿江高速、G4 广深高速、G15 机荷高速、S33 南光高速、S31 龙大高速、G94 梅观高速、S29 清平高速、G4E 盐排高速、S28 水官高速、G4E 博深高速、S30 惠深沿海高速、G15 深汕高速、G25 长深高速。

2. 快速路:盐龙大道,丹平快速路,北环大道,南坪快速路、福龙路、机场南路、滨河大道,滨海大道、兴海大道。

(二)宝安区禁止行驶道路及片区。

△宝安区电动自行车禁行道路范围。

1. 路段(由南及北排列):

107 国道(不含辅道)、留仙二路、留仙三路、前进一路、金港大道、宝石公路(不含辅道)、福洲大道(福凤路 - 洲石路段)、石岩外环路、黄埔路、南环路(宝安大道 - 锦程路段)、锦程路、芙蓉路、松岗大道、松福大道(宝安大道以东段)。

2. 片区 :

(1)机场片区:机场道、领航高架桥(含离港平台)、领航一路、领航二路、领航三路、领航四路、领航五路、领航六路、领航七路、领航八路、空港一道、空港二道、空港三道、空港五道、空港六道、空港七道、空港八道、空港九道、宝源路(机场段)、新港务码头大道。

(2)国际会展中心片区:南环路(含)- 滨江大道(含)- 福园二路(不含)- 重庆路(含)围合区域。

3. 立交及跨线桥上跨段(具体范围以分、合流点为准):

创业立交、西乡立交、凤凰立交、南环立交、沙井立交、新桥立交、芙蓉立交、福洲立交、洲石立交、塘下涌立交、新安二路 -107 国道跨线段、新安五路 -107 国道跨线段、固戍一路 -107 国道跨线段、东方大道 -107 国道跨线段、洲石路 -107 国道跨线段、宝石路 - 松白路跨线段、宝安大道 - 机场下穿通道段、宝安大道东宝河桥段。

(三)光明区禁止行驶道路。

△光明区电动自行车禁行道路范围。

1. 路段(由南及北排列):洲石玉支线、东长路(长圳路 - 御康华庭路口)、明浪路(观光路 - 禾槎涧大桥)、松福大道。

2. 立交及跨线桥上跨段(具体范围以分、合流点为准):光侨立交、光明大道 - 松白路跨线段。

除高速、快速路外,民生服务行业所使用的电动自行车不受禁止行驶措施限制,未安装号牌的电动自行车不得在宝安、光明区上路行驶。

深圳晚报记者 马超 通讯员 刘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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