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ZAKER南京 2020-07-21
浙大一学生犯强奸罪被留校察看,校方称已启动后续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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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快报讯(记者 邱骅悦)近日,浙江大学学生努 xx" 因涉嫌强奸,被学校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 的消息在网上热传,并引发了网友们的议论。7 月 21 日下午,现代快报记者看到,浙江大学在其官方微博发布《情况通告》称,针对网上反映关于该生的相关情况,学校启动了后续调查。

△浙江大学官方微博截图

现代快报记者在浙江大学党委学生工作部官网上看到,这份引发争议的文件名为《浙江大学关于给予努 ×× 留校察看处分的决定》(浙大发本 {2020}38 号)。该文件发布于 7 月 17 日。文件中写道:努 xx,2016 级学生。2020 年 4 月 17 日,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判决该生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 ( 见 ( 2020 ) 浙 0106 刑初 140 号刑事判决书 ) 。根据《浙江大学学生违纪处理办法》 ( 浙大发本〔2017〕119 号 ) 第十七条第一款第 ( 三 ) 项的规定,经研究决定,给予努 ×× 留校察看处分,期限 12 个月,自处分决定作出之日起计算,到期可以申请解除。

相关文件被曝光后,立刻引发了网友们的热议," 浙大给予强奸犯学生留校查看处分 " 这一话题也登上了新浪微博的热门话题榜。

7 月 21 日下午 5 点,现代快报记者注意到到,浙江大学在其官方微博发布了《情况通报》解释称,给努 xx 留校察看处分主要根据《浙江大学学生违纪处理办法》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 " 被判处有期徒刑被宣告缓刑的,给予留校察看或者开除学籍处分 ",鉴于司法部门认定努 XX 系犯罪中止、具有自首情节。最终经学校学生奖惩委员会表决决定,给予努 XX 留校察看处分。

《情况通报》中也写道:针对网上反映关于该生的相关情况,学校高度重视,立即启动了后续调查。学校以育人为本,致力于营造风清气正的校园环境,一定会以事实为依据,严肃处理一切违反校纪校规的行为,绝不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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