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ZAKER南京 2020-07-28
男子打伤前来借钱的情人,还曾将她介绍给朋友“处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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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快报讯(记者 季雨)男子将自己的情人介绍给好兄弟,又因为情人向自己借钱,把情人打伤。7 月 28 日,南京市高淳区人民法院对姚某故意伤害罪一案进行了庭审。

事情要从 2019 年 4 月说起。被告姚某和被害人韩某原本是情人关系。事发当天,韩某通过电话向姚某借钱,姚某在电话中表示," 我没钱,我哪有钱给你?" 韩某气急,在电话中喊道," 你(姚某)就是个骗子!" 接着,两人便在电话中争吵起来。

挂了电话之后,韩某还是不解气,打车来到姚某的居住地——南京市高淳区淳溪街道一家工厂的员工宿舍里。两人见面之后,爆发了激烈的争吵,姚某还对韩某动起了手。离开姚某的宿舍后,韩某第一时间来到医院,医院 X 光片显示,韩某左侧三根肋骨骨折。

这本是一个很简单的案件,但是因为牵扯进了 " 第三人 " 魏某,整个案件变得复杂起来。案件发生之前,姚某曾经腰部受伤,需要做手术治疗。就是这个契机,姚某认识了自己的主治医生之一的魏某。在魏某的精心治疗下,姚某很快康复。在庭审时,姚某这么形容两人的关系," 手术之后,我非常感激他,我们两个也成了朋友。"

此时,姚某已经和韩某相处了两三个月,并且发生了数次性关系。在这个前提下,姚某依然将韩某介绍给魏某 " 处对象 ",不过因为种种原因,两人最终也没谈成。之后,魏某也单方面和韩某断了联系,对于韩某打来的电话,魏某均未接听。

在庭审时,韩某称:" 我被打之后,因为姚某和魏某的好兄弟关系,联想到,我打了两次电话给魏某,他都没有接,他肯定是认为我这样是恐吓他,于是让姚某打我的。"

原以为养养就能好,可到了 2019 年 8 月,韩某仍然感觉到不适,便决定报警。庭审时,姚某称当高淳警方找上门来,自己也被吓到,并没有第一时间如实供述。" 直到公安第三、第四次找到我,我才承认打人了。" 不过对于是魏某指使姚某打人的这一说法,姚某当场给与了否定。

公诉人认为,被告姚某通过拉拽等方式,造成韩某肋骨骨折。被告姚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轻伤二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 234 条第一款的规定,应当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在当天的庭审中,被告姚某当庭认罪并表示愿意赔偿,公诉人建议判处姚某有期徒刑 1 至 2 年。由于案情较复杂,法院将择期进行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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