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狩猎、买卖野味
带来的不仅是健康危机
还伴随着牢狱之灾
近日,江阴市公安局
破获一起特大非法狩猎案件
2020 年 6 月 27 日晚 9 时许,江阴市公安局青阳派出所民警在巡逻中发现一形迹可疑男子,遂进行盘查,发现其身上携带着热成像仪、弹弓、钢珠、头灯等猎捕工具,手中还拎着 10 余只刚捕获的鸟类,民警将其带回派出所进一步审查。




该男子沈某成交代,自己平时爱好玩弹弓,知道青阳镇周边的树林里有很多斑鸠,就经常晚上去狩猎。刚开始纯粹是因为乐趣,打下来的鸟也都是自己吃。
直到 2020 年 3 月,沈某成在青阳镇一家饭馆吃饭时,发现这个饭馆有鸟类菜品,而自己打的斑鸠太多,一个人也吃不完,就想着将这些斑鸠卖给这个饭馆谋取利益。沈某成遂与饭馆老板商量,以一只 15 元的价格回收斑鸠。往后,他的狩猎行为日渐频繁,截至案发,已经卖出了 1000 余只斑鸠,非法获利 1 万余元。


据了解,江阴市青阳镇周边的树林为禁猎区域,沈某成更是在禁猎期,采用电灯照射、弹弓猎捕等禁用方法,非法猎杀大量国家 " 三有 " 保护动物(指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斑鸠,甚至还有一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普通鵟,严重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行为已经构成非法狩猎罪。现沈某成和饭店老板均已被公安机关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① 斑鸠
② 普通鵟
法律链接
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严厉打击违法犯罪
保护野生动物资源
视频制作:查怡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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