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讯 南通启东男子将常见的泰国青草药膏等药品放在淘宝上销售,借此赚取差价,却不知这一行为已经触犯了刑法。8 月 10 日,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近日,启东市人民法院对郝某某非法经营罪案作出一审判决。
郝某某是启东市吕四港镇人,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郝某某于 2016 年年底开始通过代购等方式先后低价购进标有名称为 " 千里追風膏(卧佛牌)"、" 您好夢消炎鎭痛橡皮膏 ""TIGER BALM" 等产品,存放于其租用住宅内。郝某某并将上述产品上架于其经营的名称为 " 优品 XX 城 " 及 "XX 泰缅代购 " 的两家淘宝网店对外销售。
截至 2018 年 7 月,郝某某销售上述产品的金额合计人民币 152669.13 元 , 获取违法所得合计人民币 28421.84 元。2018 年 3 月 29 日、7 月 10 日,启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启东市公安局民警分别从郝某某租住处查获并扣押 " 泰國靑草薬膏 " 等 7 种 271 盒产品。郝某于 2018 年 7 月 10 日被民警抓获,归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启东市人民法院审理认为,郝某某违犯国家药品管理法律法规,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而非法经营药品,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其行为构成非法经营罪,依法应追究其刑事责任。综合郝某某的犯罪情节、认罪悔罪态度,启东法院作出一审判决。郝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并被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对其违法所得予以没收上交国库。判决同时禁止郝某某在缓刑考验期内从事药品生产、销售及相关活动。
通讯员 倪栋威 王俊博 现代快报 +/ZAKER 南京记者 严君臣
(编辑 王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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