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晚报 2020-08-12
深晚报道|@深圳人:速看!这些企业可减免3个月物业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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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记者从最新一期政府公报获悉,深圳市发改委联合深圳市财政局等多部门于 7 月 30 日发布《关于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进一步帮扶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缓解房屋租金压力的实施方案》。《实施方案》明确,租用国有物业的非国有企业、科研机构、医疗机构和个体工商户,可免除 3 个月物业租金。

记者了解到,今年 2 月,深圳发布 " 惠企 16 条 ",从房租、用电、税收、社保等多方面出台措施支持企业发展。在减免物业租金方面," 惠企 16 条 " 提到,对于租用市、区政府以及市属、区属国有企业持有物业的非国有企业、科研机构、医疗机构和个体工商户,免除 2 个月租金。在减免税款方面," 惠企 16 条 " 提到,对于受疫情影响的困难企业,免征 3 个月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据介绍,为了进一步切实帮扶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缓解房屋租金压力,《实施方案》明确,对于租用国有物业的非国有企业、科研机构、医疗机构、个体工商户,在享受 " 惠企 16 条 " 有关减免物业租金政策的基础上,还可以延长免租期限 1 个月。

记者梳理发现,《实施方案》还从税收减免、金融支持、表彰嘉奖等方面进一步帮扶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缓解房屋租金压力。在税收减免方面,《实施方案》明确,对于减免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租金的出租人,可以按减免租金月份数,另行申请当年的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

在表彰嘉奖方面,《实施方案》提到,鼓励非国有物业为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房屋租金。对于主动免租减租、表现突出的非国有物业出租人,各区(新区)应予以表彰、嘉奖。

在金融支持方面,《实施方案》明确,相关部门应引导国有银行业金融机构为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开通绿色信贷通道,设立租金支持专项贷款,增加优惠利率小额信用贷款投放用于支付房屋租金。此外,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加大对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信贷投放力度,用好普惠金融定向降准、再贷款等政策,以优惠利率给予资金支持等。

深圳晚报记者 吴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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