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讯(记者 孙旭晖)日前,宿迁市应急管理部门通报了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几个月前,宿迁市经开区发生一起建筑工程坍塌事故,致 1 人死亡。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事故发生后,宿迁市多个部门成立调查组对此事展开了调查,并通报了包括宿迁经开区经济发展局副局长在内,多名相关责任人的处理结果。
这次通报的事故发生于 2020 年 3 月 12 日。当时,宿迁经开区内江苏尤佳手套有限公司发生一起建筑工程坍塌事故,致 1 人死亡。事故发生后,根据宿迁市政府授权,宿迁市应急管理局牵头,会同公安局、总工会、住建局、宿迁经开区管委会组成事故调查组,对这起事故依法进行调查。在依法查清事实基础上,认定江苏尤佳手套有限公司 "3 · 12" 坍塌事故为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8 月 19 日,记者从宿迁市应急管理局获悉,目前,有关部门按照法定权限,对事故单位和责任人进行了严肃的处理。其中,江苏尤佳手套有限公司作为事故相关责任单位,被处以 35 万元的行政处罚,同时被纳入安全生产领域信用监管一般关注对象。
此外,包括该公司的董事长、法人在内,共有 4 名工作人员被查明为此次事故的相关责任人,其中车间局部加高工程实际承包人胡某,和车间墙体拆除及砌筑工程承包人王某,涉嫌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由司法机关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其刑事责任。
此外,调查组查明,宿迁经开区经济发展局的副局长邱某对事故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由经开区对其进行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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