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讯(记者 卢河燕)江苏如何筑牢粮食生产安全防线?8 月 19 日,现代快报记者从江苏省人民政府网站获悉,江苏近日发布《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高标准农田等农业基础设施建设 巩固提升粮食安全保障能力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 " 实施意见 ")。
△ 实施意见 江苏省人民政府网站截图
实施意见提出," 十四五 " 期间,全省建设 1500 万亩集中连片、旱涝保收、节水高效、稳产高产、生态友好的高标准农田;到 2035 年,通过持续改造提升,全省高标准农田保有量进一步增加,农业生产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粮食安全的基础进一步巩固等。
高标准农田、农机装备、粮食仓储加工等基础设施建设,是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重要举措。近年来,江苏各地各有关部门大力推进高标准农田、农机装备、粮食仓储加工等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农田基础设施薄弱、防灾抗灾能力不强、耕地地力整体不高的状况尚未根本改变,农业基础设施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仍然存在,粮食生产安全的基础还不够稳固。
实施意见强调,要突出高标准农田建设重点,即突出粮食主产县建设,突出集中连片规模建设,突出提升耕地质量建设,突出加强农田生态建设,突出集中统一管理。对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实行 " 五个 " 统一,即统一规划布局、统一建设标准、统一组织实施、统一验收考核、统一上图入库,实现全省农田建设高效管理。
实施意见明确,要加强粮食生产、仓储和流通等基础设施建设。提升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作业水平,以农机作业便利化、农田建设 " 宜机化 " 为目标,切实改善农机通行和作业条件。完善粮食仓储物流体系建设,进一步打通江苏粮食物流主要通道和进出口通道,全面打造现代粮食仓储物流体系。提升粮食产业化经营水平,深入推进 " 优质粮食工程 ",培育知名品牌。
实施意见要求,各地要强化组织领导,建立高标准农田建设协调机制。要加大资金投入,加大土地出让收入对高标准农田等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持力度。要创新建管机制,积极探索开展高标准农田先建后补等试点工作。要严格保护利用,新建的高标准农田要及时划为永久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要加大粮食主产区用地保障力度,统筹安排用地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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