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显示,北京乐华圆娱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乐华)于 5 月 18 日被市文化执法总队执行行政处罚。据显示,处罚依据为《文化部涉外文化艺术表演及展览规定》第四十条第一款第(六)项:从事有损国格人格演出或展览活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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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月 27 日凌晨,乐华娱乐官方发布声明回应被行政处罚一事,称对于乐华娱乐韩国子公司在工作对接中出现的问题,由此产生的负面影响,深表遗憾且致以诚挚歉意,并已接受相关行政处罚;强调公司与祖国立场坚定一致,拒绝一切有损国家利益的行为;针对该事件对公司艺人产生的恶意揣测、诽谤、诋毁行为,必将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据悉,乐华娱乐成立于 2009 年,主要经营范围为经营演出及经纪业务等。乐华旗下艺人有韩庚、王一博、孟美岐、吴宣仪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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