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讯(记者 季雨)最近,悬疑剧《白色月光》受到大家的关注。剧中女主角张一,为了取得丈夫张鑫和 " 小三 " 杨雁的出轨证据,在喂猫神器上安装了摄像头。可是律师告诉她,这是非正常拍摄不能作为合法证据。此话一出,立即引起了网友的讨论。那怎样的取证才算合法呢?
△电视剧截图 来源:优酷
对于非正常拍摄不算合法证据这一话题,网友们纷纷化身 " 好奇宝宝 ",抛出自己的问题。" 如果我和一个人在聊天,途中我偷偷打开录像功能,这算不算证据?"" 针孔摄像头不行,那手机拍摄可以吗?"" 那想要搜集证据怎么办?非得现场抓?" 很多网友表示," 不太懂,求科普。"
现实生活中,很多人会采用录音、录像等方式取证以维护自己合法益。但是这些视听资料证据若要得到法庭的采信,还需要符合不少的要求。江苏钟山明镜律师事务所律师许辉告诉现代快报记者,拍摄工具是针孔摄像头还是手机,并不是决定其是否是合法证据的关键因素。录音录像必须满足相关条件,才能被作为法律证据。
" 首先,录音、录像证据必须合法取得。双方谈话交流时,不应存在欺诈、威胁、引诱、收买、骗取等恶意行为,录音、录像的行为是为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和为查明真实案情而不得不为之。" 许辉表示,不仅如此,录音中谈话人身份必须明确,而且内容要清晰、不得剪接或者伪造。
未经对方同意的录音、录像,就不具有法律效力吗?许辉称,虽未经对方同意,但不存在侵害他人合法权益获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情形,即不存在侵犯他人隐私、商业秘密的情形,这时录音、录像也可作为证据。
" 如果摄像头安装得非常隐蔽,或者用窃听器、望远镜全天候监控某人的住宅等,这样的录音录像是不可作为证据的。" 许辉解释道,这也是女主角张一非正常拍摄的视频,不能作为合法证据的原因,因为她侵犯了杨雁的隐私权。
( 编辑 陈海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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