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讯(记者 顾元森)近日,南京江北新区警方发布了关于 " 江苏茂华 " 一案的通报,该案中已有 33 人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其中 11 人已被判刑。
通报称,江苏茂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于 2015 年 6 月 11 日在江苏丹阳市注册成立。注册地址 : 丹阳市云阳街道丹凤南路 25 号。江苏茂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于 2016 年 4 月 13 日在江苏省南京市六合区注册成立。注册地址 : 南京市六合区雄州街道长江新苑 5-7 号 ( 以下简称 " 江苏茂华 " ) 。
现初步查明:" 江苏茂华 " 公司王某力等人以投资项目为名,通过发传单、微信推送、口耳相传、小区挂海报、摆台等宣传方式,以年息 8%-15% 为诱饵,向社会不特定对象非法吸收资金,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
南京市公安局已在全市范围部署涉案关联公司查处工作,依法办案、努力追赃挽损。秦淮、建邺、鼓楼、栖霞、江北新区、六合等六区公安机关对辖区 " 江苏茂华 " 属地分公司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立案侦查,对 33 名涉案犯罪嫌疑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截至目前,相关区人民检察院已将该案 20 名犯罪嫌疑人向辖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已有 11 名犯罪嫌疑人被依法判处刑罚。
公安机关敦促该案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行为人 ( 包括业务员、业务辅助人员、其他为吸收资金提供帮助人员 ) 主动到公安机关说明情况,退缴其在 " 江苏茂华 " 收取的代理费、好处费、返点费、佣金、提成等违法犯罪所得。能够及时退缴上述费用的,可依法从轻处罚;其中情节轻微的,可以免除处罚;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作为犯罪处理。
请集资参与人依法理性反映情况、表达诉求,警方将依法办理案件,努力追赃挽损,适时公布案件进展情况。
(编辑 吴嫣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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