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晚报 2020-08-29
深晚报道|网传朋友圈集赞可免交通处罚? 罗湖交警:轻微交通违法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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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在深南人民南路口因驾驶电动自行车未佩戴安全头盔,被罗湖交警查获。通过教育,我已经认识到自身的错误,以及遵守交通规则的重要性。集齐 20 个赞即可和交警蜀黍说再见,请大家动手为我点赞,也希望大家引以为戒,自觉遵章守法 。"

近日,一些罗湖居民的微信朋友圈里,出现了这样的画面。原来,为提升辖区交通秩序,引导市民自觉遵守交通法规,近期,罗湖交警推出 " 朋友圈集赞免罚 " 新举措。

据介绍,如果非机动车驾驶人有轻微交通违法行为,除批评教育外,可以将自己的交通违法行为上传至微信朋友圈,集满 20 个赞可免于处罚;当然,如果违法驾驶人不愿意在朋友圈曝光自己,还可以选择担任交通志愿者参与路口劝导或者依法接受相应处罚。

▲微信朋友圈

记者从罗湖交警处了解到,此次推出非机动车驾驶人轻微交通违法行为 " 集赞免罚 " 的措施,一方面是为了让违法者深刻认识到自己的违法行为,加深印象避免以后再犯;另一方面也是利用微信朋友圈进行普法宣传教育,希望以点带面,让更多的市民朋友自觉遵守交通法规。

据悉,8 月以来,罗湖交警已在辖区内深南人民南路、翠竹田贝四路、清水河红岗路、宝安南路梨园路口等路段实施 " 朋友圈集赞免罚 " 的新措施。目前,已有近百名违法驾驶人接受了 " 朋友圈集赞免罚 "。

下一步,罗湖交警也将持续在辖区内开展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整治行动,并在执法过程中对行人、非机动车群体闯红灯、乱穿马路、逆行等部分交通违法行为实行 " 朋友圈集赞免罚 " 新举措,以让更多市民朋友 " 守交规、懂交通、倡文明 ",不断提升辖区交通文明秩序。

深圳晚报记者 马超 通讯员 王一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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