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 月 31 日,深圳市实施个体工商户变更经营者改革,这是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近期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出台的 36 条措施中的一项重要举措。当天,在深圳市企业注册局的支持和指导下,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深汕监管局颁发了措施出台后深圳首张通过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变更办理的营业执照。
根据《个体工商户条例》规定,个体工商户不得直接变更经营者,应当在原经营者办理注销登记后,由新的经营者重新申请办理注册登记。为此,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结合实际情况出台重要举措,允许个体工商户办理经营者变更登记时,对经营场所不变且有关审批文件仍在有效期内的,无需提交与场所有关的审批文件,这样就能保证个体工商户经营资格和主体资格的连续性,相关审批许可文件无需因经营者变更而费时费力重新申办,能切实减轻个体户经营者负担,满足个体户自由灵活流转的社会需求。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深汕监管局收到新政策文件后,马上组织向广大个体工商户经营者进行宣传,有变更需求的经营者们积极响应,深汕局的工作人员也主动上门、靠前服务,到商户经营场所现场指导,现场办公,收取相关申请资料,在深圳市企业注册局的大力支持下,31 日上午 11 点 20 分,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深汕监管局为 "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鲘门镇黎记菜档 " 的新经营者黎若武先生颁发了措施出台后深圳首张通过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变更办理的营业执照。武先生介绍,执照原来的经营者是他母亲,现在能直接转给他,感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深汕监管局的新政策很方便,很高效,希望政府能出台更多像这样的便民举措。
据悉,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 年 8 月 20 日制定的《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的若干措施》,包括六大方面 36 条服务举措,如企业 " 休眠 " 制度、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变更等改革创新举措,都是全国首创,这些创新举措为加快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更大激发市场活力,做好 " 六稳 " 工作、落实 " 六保 " 任务贡献了市场监管力量。
深圳晚报记者 高向荣 通讯员 刘晓明 编辑 李剑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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