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张玉环申请国赔 2234 万元的消息惊碎了一些网友的眼镜。此前关于张玉环的索赔数额,有几个版本,包括空前高的 "700 万元 "。没想到如此 " 巨额 " 也生生被 "2234 万元 " 撞个粉碎。
1993 年 10 月 27 日,张玉环因涉故意杀人罪被收容审查,同年 12 月 19 日被逮捕。2020 年 8 月 4 日,张玉环无罪释放。张玉环共被关押 9778 天,近 27 年。有人发文认为,张玉环索赔这么多是利用网友的同情疯狂敛财,理由是,蒙冤被关 28 年的刘忠林最终拿到的国家赔偿金是 460 万元,其中精神损害抚慰金 197 万元,创下了国家赔偿法颁布以来的最高纪录。言下之意,你张玉环凭什么这么狮子大开口,光是精神损害赔偿金就要求上千万?
其实,张玉环只是在表达诉求,至于该不该索赔这么多、受不受支持,自有法院来裁定,你又急什么眼呢?倒是最该关注的焦点,被这个 " 天文数字 " 遮住了——很多人可能没注意到,张玉环一起提交的还有追责控告书,要求对办案人员追责。这一点不应被忽视。
这些年,就国家赔偿事务而言,其法治进步意义越发彰显。刘忠林拿到有史以来的 " 最高赔偿 ",体现了逐步完善中的国家赔偿制度的善意。与此同时,无论是当事人还是公众,都对问责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例如刘忠林就直言:对那些办案人员的责任问题,得追!这一要求与国家赔偿制度的进步是相适配的。原因很简单,就一起案件的纠错和消除影响而言," 追责 " 和 " 追偿 " 一个都不能少,两大机制的完善或改善,是在倒逼司法机关以秉公办案意识减少乃至杜绝错误。换句话说,针对任何类似事件,仅有国家赔偿落实是不够的。
说到底,国家赔偿因司法机关犯错而致。赔偿力度越大,越显错误之大。唯有通过严厉问责、警钟长鸣,借此 " 复盘 " 真相,深度消解 " 犯错因素 "、提高办案水平,促使每一案都经得起历史考验,才能让这些 " 爆炸性 " 赔偿金不再出现。
近年来,关于类似事件的处置,问责声渐密。例如,赵作海案,参与刑讯逼供的 5 位警察获刑。但媒体曾经盘点发现,有些案件的问责不尽如人意,面对媒体追问,表示追责详情不便提供或者不知情的,多有例子。刘忠林拿到国家赔偿金已近一年,其所期待的追责,目前似无下文。希望张玉环案,在此方面能有所改变,甚至可作示范。
毫无疑问,追责当尽早、当到位、当公开,才有最大价值。此时与其纠结于张玉环到底该得到多少,不如把视角调转一下。
现代快报评论员 戴之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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