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晚记者昨日从南山区政府公共物业管理中心获悉,该中心进一步帮扶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缓解租金压力,在上一轮减免租金的基础上,延长免租期限 1 个月。
为落实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多部门的免租政策,今年 8 月份,南山区政府公共物业管理中心根据区政府物业实际情况,制定出台《关于 < 关于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进一步帮扶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缓解房屋租金压力的实施方案 > 政府物业免除租金的实施细则》。根据该《实施细则》,减免租金对象为租用区政府公共物业管理中心管理的区政府持有物业的承租方。在上一轮减免租金的基础上,延长免租期限 1 个月。如果租户存在处于免租期或已提前缴纳租金两种情形的,减免租金期限顺延。
南山区政府公共物业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各租户可在 12 月 31 日前分阶段提交免租申请,逾期不提交申请,视为自动放弃。《实施细则》出台后,截至 8 月 31 日,中心预计减免金额达 3300 万元,惠及 340 家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据悉,疫情发生后,南山区政府公共物业管理中心在最短的时间里,借助信息技术及专业机构的专业化力量,在智慧南山平台建立南山区智慧空间资源服务子平台 " 政府物业资产管理服务系统 ",通过设定 " 疫情防控免租 " 模块,线上完成免租的申请、受理、核准、汇总、数据导出等免租工作。此次延长免租期限继续采取线上审批方式进行。
深圳晚报记者 曾贤平
登录后才可以发布评论哦
打开小程序可以发布评论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