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ZAKER无锡 2020-09-28
@无锡铲屎官们,这39种犬严禁饲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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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无锡市养犬管理条例》规定,我市行政区域内养犬实行强制免疫和登记制度。本市设有养犬重点管理区和一般管理区,目前除锡山、惠山的农村地区属于一般管理区之外,其他地区均为重点管理区。在重点管理区实行一户一犬,禁止个人饲养 39 种烈性犬和大型犬。公安机关对养犬不登记、在养犬重点管理区个人养犬超过限养数量或者饲养禁养品种犬只的,将责令养犬人限期整改,拒不整改的,将依照《条例》依法处罚并收缴犬只。

依法文明养犬行为守则

一户限养一犬

禁养烈性犬和大型犬

养犬要登记

5、携犬外出有规矩

6、犬只排便要清理

7、犬只须定期免疫

8、养犬须承担责任

不能在住宅小区公用部位养犬

携犬外出要牵绳

犬只排便要清理

犬只须定期免疫

养犬须承担责任

狗狗很可爱,各位铲屎官可不能违反条例哦!

小编根据《无锡市养犬管理条例》,已经帮您划好重点了!

第八条 在养犬重点管理区内每户限养一只犬;盲人和肢体残疾人每人限养一只导盲犬或者扶助犬。

养犬重点管理区内禁止个人养烈性犬和大型犬,禁养的具体品种,由公安部门会同农林部门确定,并向社会公布。

第九条 市、不设区的市、区人民政府和新区管理委员会根据需要,可以在重大节假日和重大活动期间,划定禁止遛犬的区域和时间段,并向社会公告。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住宅小区业主委员会,可以在本居住区设定禁止遛犬的区域和时间段,并予以公示。

第十一条 个人养犬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或者暂住本市的合法证明;

(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三)具有固定住所且系独户居住。

第十二条 养犬实行强制免疫和登记制度;未经免疫、登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养犬。

第十三条 单位和个人养犬的,应当到当地公安部门领取养犬申请表。公安部门在接到养犬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对单位和个人提交的申请及有关证明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本条例第十条或者第十一条规定的,应当予以登记,核发养犬登记证、犬牌;对不符合条件的,不予登记,并以书面形式说明理由。经养犬人同意,公安部门可以对犬只植入电子识别标识。

第十四条 养犬登记证有效期为一年。期满需要继续养犬的,养犬人应当在养犬登记证有效期届满前三十日内,持有效的犬只免疫证明和养犬登记证到原登记部门办理延期手续。

第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养犬人应当到公安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一)住所地变更的,自变更之日起三十日内办理变更登记;

(二)转让犬只的,自转让之日起十五日内出让人与受让人共同办理变更登记;

(三)犬只死亡的,自死亡之日起十五日内办理注销登记;

(四)放弃所养犬的,应当将犬只送犬只留检所,并在七日内办理注销登记;

(五)养犬登记证或者犬牌遗失的,自遗失之日起十五日内申请补发;

(六)犬只失踪的,自失踪之日起七日内办理备案手续。

第二十三条 养犬人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不得携犬进入机关、学校、幼儿园、少年儿童活动场所、医疗机构、宾馆、车站候车室、金融经营场所、文化体育场馆,以及设有犬只禁入标识的公共场所;

(二)携犬外出或者乘坐电梯的,应当对犬只挂犬牌、束犬链,由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牵领、怀抱,或者装入犬袋、犬笼;

(三)不得携犬乘坐除小型出租汽车以外的公共交通工具。携犬乘坐小型出租汽车时,应当征得驾驶人员同意;

(四)不得在本条例第九条规定的禁遛区域和时间段内遛犬;

(五)养犬重点管理区内单位的烈性犬、大型犬应当栓养或者圈养,不得外出遛犬;

(六)不得在住宅小区的公用部位养犬;

(七)犬只在户外排泄的粪便,携犬人应当立即清除;

(八)犬吠影响他人时,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制止;

(九)不得虐待、遗弃犬只;

(十)犬只死亡的,应当将犬尸送犬只留检所进行无害化处理;异常死亡的,应当及时报告农林部门。

第二十四条 各类城市绿地、商店、饭店和其他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的管理者或者经营者有权禁止养犬人携犬进入,但应当设立明显标识。

第二十五条 犬只伤害他人的,养犬人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养犬人在场的,应当立即将受害人送至医疗机构诊治,并先行垫付医疗费用。由于受害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养犬人不承担民事责任;由于第三人过错造成损害的,由第三人依法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养犬人未尽看管责任,致使犬只危害交通安全,造成交通事故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犬只伤亡的,责任由养犬人自负。

提倡养犬人投保犬只伤人险。

联 系 电 话

市民可以拨打电话了解我市养犬管理政策法规,咨询关于养犬登记和申办犬证犬牌方面的常见问题,并就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市城市养犬管理工作提出意见建议。

问:向哪里咨询和反映养犬管理问题?

答:市民可拨打各区犬管办和市犬管办电话进行咨询和反映。

梁溪区犬管办电话: 82830550

滨湖区犬管办电话: 66070059

锡山区犬管办电话: 82225077

惠山区犬管办电话: 82225892

新吴区犬管办电话: 82228974

经开区犬管办电话: 68075070

无锡市犬管办电话: 82700113

来源:无锡公安微警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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