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给市民营造一个文明、干净、舒适的如厕环境,龙岗区坂田街道执法队严格落实公厕执法要求,对违法行为持续加大处罚力度。日前,该队对某市场管理方不履行相关主体责任,依法开具了一张 3000 元的罚款。
据介绍,日前,坂田街道执法队人员在某市场内巡查公共厕所时,发现该公厕地面有积水,并存在洗手台有污渍未清洁干净、纸桶内未配备纸巾等现象。经进一步调查取证,执法人员发现该市场管理方没有安排专人跟进公厕管理,未压实主体责任。
对此,执法人员立即约谈该市场管理方,并依法开具《责令停止(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明确要求其在限期内完成整改。但该市场管理方并未重视,执法人员开展 " 回头看 " 执法检查时,发现上述现象依然存在。最终,执法人员按照《深圳经济特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深圳市城市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标准》,对该市场管理方开具了一张 3000 元的罚单。
目前,该市场管理方已缴纳罚款,并安排专人跟进公厕的日常卫生管理工作。据了解,一直以来,坂田街道执法队以创文工作为契机,致力于打造共建共治共享城市管理格局,通过管罚结合、以罚促管等方式,督促各责任主体履职尽责,共同参与管理。后续,该街道执法队还将继续常态化开展公厕执法工作,对违反市容环境行为实行严厉处罚。
深圳晚报记者 李其聪 通讯员 胡渊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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