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爱时的情侣你侬我侬,偶尔用 " 钱财 " 表达爱意是很常见的事情。但未经对方同意,擅自盗窃对方钱款,可就是违法行为了。10 月 20 日,记者从深圳市公安局福田分局获悉,福田警方近日破获一起盗窃案,嫌疑人通过网银及线上支付平台盗窃其前女友的钱款。嫌疑人最终被抓获归案。
不久前,家住深圳福田的张女士报警称,她收到银行发来账户扣款及余额短信通知,突然发现银行卡余额在她不知情的情况下少了 36000 元,怀疑自己的扣款账号因 " 被黑 " 而遭盗刷,她急忙拨打银行客服电话询问情况。不料,银行工作人员告诉她,她所说的那笔 " 消失 " 的钱是通过其个人线上支付平台账号转到另一个账户的,收款对象为一名陈姓男子。
听到陈某的名字,张女士十分震惊:陈某是她前男友!且最后一笔被盗款的转账日期,正是两人分手那天。
张女士马上拨打了陈某的电话询问,陈某也坦言是他转的。随后,张女士通过仔细核对转账记录,发现自己实际被盗金额为 48500 元,其中 36000 通过支付平台账号从相关联的银行卡转出,另外 12500 元则是陈某用张女士的账号开通了借贷平台,再从借贷平台借钱后转走的。
事发后,双方沟通协调,陈某向张女士承诺 " 三天后 " 还钱,但 " 三天又三天 ",陈某始终没有还钱,还一直以各种借口搪塞。无奈之下,张女士只好报警。
接报后,警方根据线索,于张女士报案当天就将嫌疑人陈某抓获。经审讯,嫌疑人陈某对其涉嫌盗窃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据交代,陈某与张女士交往期间,曾不经意看到张女士的手机锁屏密码。由于张女士的线上支付密码与手机锁屏密码相同,陈某便 " 顺利 " 将她卡里的钱转走。为了不引起张女士注意,陈某还谨慎地删除了转账记录。
目前,嫌疑人陈某已被福田警方依法刑事拘留,现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提醒市民:一定要注意保管好自己的钱财,不要随意将手机借给他人,更要防止泄露自己的支付密码等个人信息,一旦发现账户资金异常,要立即向银行申请冻结账户、保存相关证据。
深圳晚报记者 高灵灵 通讯员 蒋磊 刘华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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