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月 3 日,记者从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获悉,为全面整治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福田交警近期在辖区持续开展交通综合整治行动,日前查获全市首例醉酒驾驶铲车违法上路案例。
11 月 1 日 22 时许,福田交警大队在上步路开展猎虎 " 快闪 " 行动时,发现一辆原本是严禁上路行驶的铲车在路上慢悠悠地行驶,便将司机拦下询问。见到交警,司机神色慌张。见状,交警对司机王某进行了酒测。经测试,王某现场呼气值 271mg/100mL,抽检血液酒精 260mg/100mL,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 80mg/100mL,已达到醉酒驾驶机动车标准。
▲经酒测,王某已达到醉酒驾驶机动车标准。
经进一步核查,交警发现王某并未取得专用机车驾驶证,便以涉嫌醉驾将王某刑事拘留。
" 那天我和朋友聚餐闲聊的时候喝了点酒,饭局上突然接到电话说需要帮忙作业铲沙,我没多想便答应了。" 王某表示,原以为只有几百米的距离不会有什么大问题,不料却碰上交警路面执法。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对于铲车、叉车等大型移动设备,在没有办理移动通行许可的情况下,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有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处以 5000 元罚款并且扣留车辆。根据公安部的相关规定,驾驶人应当取得 M 证驾资格,如当事人无相关驾驶资格则比照无证驾驶进行处理。
由于王某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血检结果大于 80mg/100mL。依照相关刑法规定,执法部门将以危险驾驶罪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同时调查王某的驾驶资质及涉案车辆的通行情况。如无相关驾驶资质,将在量刑过程或追究刑事责任过程中从重处理。
▲铲车未经允许不得上路行驶。
深圳交警提醒市民:叉车、铲车属于特种设备里的厂内专用器具,只能在作业范围内行驶,严禁在道路上行驶。如需将铲车、叉车等工程机械车工程机械车转移地方,必须使用专用车辆进行运输,不得上道路行驶。
此外,广大驾驶员要加强道路安全意识,谨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的箴言良训,切勿心存侥幸。
深圳晚报记者 高灵灵 通讯员 刘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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