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晚报 2020-11-04
深晚报道|初级险情处置得当获10000元奖励! 《深圳市罗湖区安全生产奖励办法》持续生效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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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 6 月,罗湖区桂园街道、翠竹街道共发生 3 起火情,所幸物业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及安全巡查人员积极参与扑救,及时疏散居民,处置初期险情,避免了人员伤亡。近日,罗湖区应急管理局进一步核实了这 3 起参与初级险情处置的实际情况,决定根据《深圳市罗湖区安全生产奖励办法》,分别给胡春根、唐正健、麦洪等 13 人所在的集体各奖励 10000 元,共计 30000 元。

据了解,《深圳市罗湖区安全生产奖励办法》自 2017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办法规定,及时举报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处置事故初期险情、参与义务应急救援的人员,最高可获得 50000 元奖金。

参与火灾扑救集体分别获奖励 10000 元

今年 6 月 17 日,罗湖区翠竹街道一小区居民因给电动车电池充电引发火灾,深圳汇达盛世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应急消防队员胡春根、祝东方等 6 人立即使用灭火器、消防水栓进行扑救,并组织疏散楼上楼下熟睡的居民,及时控制火情,避免了人员伤亡。

同一天,桂园街道一烧烤店内一辆电动自行车电池充电过程中发生自燃。由街道提供的监控视频显示,火情发生后,金旺来物业管理(深圳)有限公司深港豪苑管理处唐正健、李建平等 4 名保安积极参与初期险情处置,有效控制住了火情。

▲烧烤店内起火

6 月 28 日,桂园街道辖区桂园北街一环卫工人电动自行车电池自燃起火,火花四处喷溅。深圳市罗湖保安服务公司员工麦洪、酒店员工黄雪权等 3 人迅速赶赴现场,将火扑灭。

▲电动自行车电池自燃起火

深圳市罗湖区安全生产奖励办法持续生效中

为加强罗湖区安全管理工作,鼓励市民参与安全管理,及时举报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处置事故初期险情,参与义务应急救援等,罗湖区应急管理局结合辖区实际情况,制定了《深圳市罗湖区安全生产奖励办法》,并于 2017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翠竹街道华丽园小区电动车起火处置奖励

什么是事故初期险情处置者?据悉,《办法》中的事故初期险情处置者,是指在事故发生后、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到达之前、在保障自身安全的前提下、能够有效控制事态发展、使生命或财产在一定程度上免受损失的人员。

目前,《深圳市罗湖区安全生产奖励办法》持续生效中。据了解,初期险情处置者和义务应急救援参与者经审核确认,将视具体情况予以奖励。一人参与初期险情处置和义务应急救援的,奖励标准一般为 5000 元,在处置和救援过程中有重大贡献的,奖励 10000~30000 元;两人以上(含本数)参与到初期险情处置和义务应急救援中的,视为集体事件,予以集体奖励,奖励标准一般为 10000 元,在处置和救援过程中有重大贡献的,奖励 20000~50000 元。

深圳晚报记者 林涛 见习记者 黄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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