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月 2 日,深圳市民政局办公室发布通知,将开展 2020 年深圳市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登记工作,要求社会工作者及在深圳市内聘有社会工作者的社会组织完成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首次登记和再次登记工作。受理时间截止至 12 月 10 日。
本次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登记分为首次登记与再登记,首次登记范围为具有深圳户籍或在深圳有工作单位,并在 2019 年及以前通过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社会工作者。再登记范围为 2017 年及以前已在广东省进行首次登记满三年且未再登记的社会工作者。
社会工作者需要按照个人所属类别,登录广东省社会工作管理系统进行资料递交及审核,待审核结束后,深圳市社会工作者协会在收到广东省社工师联合会制作的登记证书后,通知申请人领取登记证书。
完成登记后,社会工作者可凭个人账号和密码登录系统中的继续教育子系统,接受在线继续教育。也可参加深圳市社会工作者继续教育举办机构开展的线上或线下的继续教育。助理社会工作师参加再登记,需在上一个三年登记有效期内完成 72 小时;社会工作师参加再登记,需在上一个三年登记有效期内完成 90 小时。
社会组织登记则需要在广东省社会工作管理系统填写或更新本机构资料,并对本机构的社会工作者的登记材料进行审核汇总,并提交至深圳市社会工作者协会。
深圳晚报见习记者 沈静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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