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盘踞龙华大浪等地多年的犯罪嫌疑人谢某行等 14 人,以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一案向法院提起公诉。
经查,自本世纪初始,谢某行带领谢某文在本市龙华区大浪一带,逞强斗狠,为非作恶,多次实施故意伤害、非法拘禁等违法犯罪活动,恶名日盛,并逐渐纠集大量社会闲散人员,形成了黑社会性质组织雏形。
自 2005 年始,谢某行开始谋求基层村民自治组织权力,纠集党羽多次通过 " 摆场 "、" 晒马 "、暴力冲突等方式展示实力。其在 2008 年村民基层自治组织选举过程中当选某村村长,把持基层村民自治组织,以村长身份庇护组织实施大量违法犯罪活动,形成了以谢某行为组织、领导者,以谢某文、刘某发为骨干成员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在当地形成非法控制。
该组织长期盘踞在龙华区大浪一带,通过开设赌场、协助组织卖淫、放高利贷等方式攫取大量非法利益、败坏社会风气;通过随意殴打他人、任意毁损财物、聚众闹事破坏秩序等行为,为非作歹,散播黑恶恐怖,树立非法权威;通过操纵破坏基层村民自治组织换届选举,横行乡里,欺压、残害百姓,严重破坏了大浪一带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黑恶不除、民心难安。由于本案案情重大复杂,为保证办案质量,龙华区检察院迅速组织精干力量成立专案组,第一时间提前介入,引导侦查机关完善证据体系,查封冻结涉案财物,同时积极商请深圳市人民检察院派员指导侦查取证活动。在前期办案过程中,龙华区检察院基本查明该组织的黑社会性质特征,取得较好效果,并于 10 月 16 日依法对 14 名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
今年是在决胜扫黑除恶收官之年。接下来,龙华区检察院将始终秉持 " 是黑恶势力一个也不放过,不是黑恶势力一个也不凑数 " 的办案理念,就涉黑涉恶案件办理和法律适用问题,加强与审判机关的会商、分析及研判,依法精准打击黑恶势力犯罪,确保案件办理质量经得起历史检验和法律检验,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深圳晚报记者 伊宵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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