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身圈的 " 后悔药 " 来了!
近日,上海制定了《上海市体育健身行业会员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征求意见稿)》,其中设置了健身服务会员卡 " 七天冷静期退费 " 条款,消费者在签署合同后 7 日内,未开卡前,可单方面解除合同获全额退款。
此建议一出,就被眼尖的网友一语道破其中 " 真谛 ":这不就是某宝七天无理由退货嘛?
如今,在追求健康生活方式的热潮下,健身似乎成了职场人的 KPI,成了他们时髦生活方式的代名词。
手机短视频里,一句句健身魔性鸡汤,让不少亚健康一族,一咬牙一跺脚,转身就办了张两千三的健身卡,顺便还给自己请了个私教。
没过几天,结果发现,还是高估了自己:动感单车太难骑,哑铃划船机伤不起。最后只得自嘲一句:冲动交的费,就像自己脑子进的水!然后将卡转让出去,血亏 ……
正所谓 " 办卡一时爽,事后悔断肠 "。办卡常有,后悔亦常有。
设置 " 健身卡七天冷静期 ",对消费者来说,可谓冲动型 " 懒癌患者 " 的福音:既可避免消费后的退款无门,亦可以减少霸王条款带来的投诉纠纷。
当然,对于商家来说,也未尝不是一件好事:剔除了一锤子买卖。健身门槛降低后,消费者心理上的芥蒂会相应减少,更多的人会选择 " 试一试 "。万一不行,还有后悔药可吃,不是嘛?
都说 " 办卡容易退卡难 ",不只是健身卡,美容卡、理发卡、机构教育卡、老人保健卡 …… 这些行业的消费合同范本细则,也可依葫芦画瓢,安排一下。
这些预付费式的一次性买卖服务,通常涉及的金额较大、投诉也较多。从办卡第一步依规治理,可以让行业良性发展,防止过度 " 野蛮生长 "。
有了这七天保障,再也不用怕砸起钱来,连自己都控制不住自己了。
ZAKER 南京评论员 灵灵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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