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ZAKER南京 2020-11-07
定亲后女友始终不愿结婚,男子一查惊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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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快报讯(通讯员 赵地 王涛涛 记者 王晓宇)连云港男子张某在与女友刘某定亲后,对方却以各种借口推托与自己结婚,原来刘某竟是有夫之妇。想到自己前后已向刘某转账数万元,还帮着刘某照顾半年的孩子,张某气愤不已,一纸诉状将刘某告上法庭。

现代快报记者从连云区法院了解到,年近 40 岁的张某,离异多年,没有子女,2018 年初经亲戚介绍与在连云区打工的刘某相识。据介绍人称,刘某是东海人,离异,有一个上初中的儿子。张某和刘某二人初次见面互有好感,很快便建立恋爱关系,不到一个月便摆了定亲宴。张某还按照当地习俗向刘某支付了 1 万元彩礼,并带刘某购买了黄金戒指、项链、耳饰、衣服等物品。

定亲后,刘某便将自己的儿子委托给张某的母亲进行照顾,独自在外打工,张某亲属为刘某儿子支付了部分生活费和学费。此外,刘某以要买电瓶车等理由多次要求张某向其转账。根据张某保留的部分转账记录,其通过手机转账、发红包等形式向刘某支付款项共计 8800 元。

然后,张某满心欢喜地将结婚大事提上日程,女友刘某却总以各种理由往后推,迟迟不同意领证结婚,这让张某不禁产生了怀疑。2018 年 5 月,张某到东海多处打听才发现,原来刘某及其丈夫均长年离家,二人分居多年但并未离婚。眼看刘某既离不了婚,又迟迟不返还财物,自己即将人财两空,张某便起诉刘某,让其返还彩礼、" 三金 "、转账款及为刘某儿子垫付的学费、生活费,共计 6 万余元。

连云区法院经审理认为,刘某隐瞒自己 " 已婚未离异 " 的身份与原告建立恋爱关系,并接受 1 万元彩礼和 " 三金 " 等财物,且最终未能与原告张某缔结婚姻,应依法返还上述财物,对张某主张要求刘某返还 1 万元彩礼、黄金首饰及 8800 元转账款的诉讼请求依法予以支持。对张某要求刘某返还为其孩子垫付的学费、生活费等款项,张某可依据无因管理法律关系另行主张权利。

(编辑 吴嫣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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