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晚报 2020-11-11
深晚报道 | 招募“打假学员”敲诈勒索 “职业差评师”最终差评了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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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对一宗 " 职业差评师 " 案作出一审判决,以敲诈勒索罪判处被告人蒋某龙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判处被告人汤某浩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龙岗区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2018 年 4 月,蒋某龙在互联网上成立 "Demon 联盟 ",自任 " 导师 " 并专门设立网站,以 " 反不正当竞争、反假冒伪劣侵权 " 为幌子,发布招募 " 打假学员 " 的广告。报名人员经蒋某龙网络考试合格后,缴交学费成为 "Demon 联盟 " 的正式学员,根据交费多少分为 " 专业级 " 和 " 领英级 "。随后,蒋某龙通过发送教材、聊天辅导等方式,对学员进行有关 " 打假 " 及索赔技巧等方面的培训。

被告人蒋某龙在天猫、京东、拼多多等电子商务平台上挑选有 " 瑕疵 " 的商品,组织学员恶意下单购买,称之为 " 上车 ",参与学员通常须向蒋某龙缴纳费用即 " 车费 "。学员收货后即以产品质量不合格、宣传与商品实际不符等理由,威胁店铺商家,实施敲诈勒索,通常要求 " 假一赔三 "。为方便作案,蒋某龙还虚构 " 深圳市正霆律师事务所 " 并伪造其印章,帮助学员对网店商家发送 " 律师函 " 进行威慑。此外,蒋某龙还接受商家雇佣,组织学员对同行业商家店铺进行恶意集体下单购买后再索赔,以打压竞争对手。

经查,蒋某龙除自己购买商品实施敲诈勒索外,先后发动学员恶意购买数十家网店的商品索赔获利,并从学员获利中提成或从雇请其打压竞争商铺的人员处获得报酬。2018 年 9 月,学员胡某(另案处理)在蒋某龙指导下购买某车用商品,以向工商部门投诉为由,勒索京东、天猫四名被害人共计 7475 元。汤某浩是 "Demon 联盟 " 学员,应蒋某龙之约三次 " 上车 ",恶意购买数家网店的商品,以给差评并向工商投诉为由敲诈卖家,其在淘宝购买一款外置光驱,被害人周某察觉其来意不善,借口缺货要求其退款,汤某仍要求周某给其 300 元才作罢。

"Demon 联盟 " 被查获后,民警检查汤某龙的手机,发现其在与某商家的微信聊天中称 " 不赔钱,链接一放,您一个店不得安宁,关键词一放,你所有店不得安宁 "" 跟上次一样,不想辛苦做的链接白费了 "" 不能白忙活一场 ",明显具有恐吓勒索的意思,目的并非打假而是要钱。经统计,"Demon 联盟 " 各学员敲诈总额为 47474.5 元、收取的学员学费共计 32066 元、车费 1300 元,该 " 联盟 " 敲诈钱财总计 71591.5 元。

龙岗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区别于普通的网购维权,普通消费者不以索赔为目的,一般不会故意购买瑕疵商品,如在购买商品后发现问题,通常也会与商家沟通,通过合法程序维护权益。本案中被告人蒋某龙、汤某浩明显不以消费为目的,而是利用商家害怕被检举、处罚以及影响营业的心理,在购买前即掌握商品的 " 瑕疵 ",且有敲诈勒索的预谋,其动机并非为净化市场,而是以差评、投诉、诉讼及发送虚假律师函等手段进行所谓的 " 打假维权 ",其实质目的在于勒索财物,给市场秩序造成了恶劣影响,其行为均已构成敲诈勒索罪。两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均起主要作用,是主犯,且汤某浩还是累犯,依法应予以从重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深圳晚报记者 伊宵鸿 通讯员 张建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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