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 年 11 月 20 日,中央文明办发布 " 第六届全国文明单位评选名单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荣获第六届 " 全国文明单位 " 称号,这是深圳交警首次获此殊荣。
近年来,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在市委市政府和市局党委的坚强领导下,忠实践行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的总要求,始终贯彻道路交通管理与精神文明建设 " 两手抓、两手硬 " 的方针,夯实道路交通安全防线、排堵保畅、改革创新、便民服务、科技赋能、队伍建设等方面精准发力,2020 年更是强势启动开展 " 争创全国文明城市 "" 争创全国文明单位 "" 双创 " 活动,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深圳交警表示,此次获评,得益于市委市政府和市局党委的正确领导,得益于广大人民群众、社会各界的支持和全体警力的辛勤付出。
深圳晚报记者 马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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