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医院评审暂行办法》《江苏省医院评审办法》,2020 年 9 月 21 日— 30 日,省医院评审委员会组织对无锡市人民医院等 19 家医院进行了现场评审。评审结果于 2020 年 11 月 23 日经省医评委全体委员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公示:
一、拟确定无锡市人民医院、南通市第一人民医院、昆山市第一人民医院、常州市第二人民医院、张家港市第一人民医院、宿迁市第一人民医院、邳州市人民医院为三级甲等综合医院。
二、拟确定徐州市儿童医院为三级甲等儿童医院;南通市肿瘤医院为三级甲等肿瘤医院;南京市第二医院、常州市第三人民医院、苏州市第五人民医院、无锡市第五人民医院、南通市第三人民医院为三级甲等传染病医院。
三、拟确定沭阳县人民医院、海安市人民医院、海门区人民医院为三级乙等综合医院;淮安市第四人民医院、盐城市第二人民医院为三级乙等传染病医院。
公示时间为 2020 年 12 月 1 日— 7 日。公示期间如有疑义,请与省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处联系,联系电话:025 — 83620985,传真:025 — 83620812。
2020 年 12 月 1 日
来源:无锡亲爱的
登录后才可以发布评论哦
打开小程序可以发布评论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