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央视新闻昨日消息:重庆吊水洞煤矿重大事故原因查明,吊水洞煤矿是停产关闭的煤矿,初步分析是企业自行拆除井下设备时违规动火作业引发火灾,发生一氧化碳超限事故。
12 月 4 日,重庆永川吊水洞煤矿发生重大安全事故,造成 23 人死亡。生命惨剧令人悲痛,而 " 自行拆除 " 一词则令人愤懑。对于一个已经结束历史使命的煤矿,企业方面居然敢 " 重启 ",这也太荒唐、太任性了。而多年来,煤矿 " 擅自作业 " 情况屡屡发生,引人警醒。
今年 6 月,山西大同程家沟煤矿被发现擅自组织施工问题;今年 2 月 23 日 20 时 30 分许,山西煤炭运销集团晋中紫金煤业公司 6103 回风顺槽发生一起顶板事故,造成 3 人死亡。经查,紫金煤业公司在停产放假、未批准复产期间,擅自组织巷道维修作业。2006 年 3 月 26 日,贵州五轮山煤矿发生事故,致多人伤亡,事故通报直指该矿无采矿许可证、项目未获核准、安全设施设计未经审查批准。
擅自作业猛于虎。由于脱离监管、违规操作,这一行为无形中增加了不安全因素,埋设了事故隐患。更由于不易察觉,一旦发生事故,企业方面往往可以拥有 " 自导自演 " 机会和空间,对事故进行利己化处理。紫金煤业公司发生顶板事故后,矿方蓄意瞒报。后经媒体披露,晋中市榆次区政府组织核查,于 3 月 8 日查实该起事故。
为何明明知道擅自作业会造成各种难以逆料的结果,一些煤矿企业却 " 偏向虎山行 " 呢?还是出于利益考量。一则,可以多干些活,取得利益最大化;二则,悄没声息地偷干,可以挽回停产关闭的损失。这是利令智昏的表现。
这类现象的高发,也向监管部门发出提示:要遏制擅自作业行为,必须加大监管力度,提升监管技术手段。
要让监管更到位、更有力,就必须着眼监管中出现的复杂情况,不断校验 " 对焦器 ",不断推出新办法。贵州五轮山煤矿事故发生前,贵州煤监局和省新建大中型煤矿建设项目瓦斯督导组曾连续四次向该矿下达监察、督导指令,要求立即停止施工。但停止施工令未能执行。对这类 " 油盐不进 " 的企业,除了事前点对点、人盯人 " 防守 ",还得事后重罚乃至追究法律责任,以此提高震慑力—— 12 月 9 日重庆市全市安全生产和社会稳定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提出 " 区县党政负责人下矿井、亲自检查、亲自督导 ",有借鉴价值。此外,应更大力度吸纳社会监督。紫金煤业公司顶板事故瞒报事件就是媒体披露后,当地进行核查,才使得真相大白于天下的。
现代快报评论员 戴之深
(编辑 王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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