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晚报 2020-12-16
深晚报道 | 男子泄私愤谎报百人食物中毒,已被罗湖警方行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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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话说,民以食为天,一日三餐是头等大事,一旦吃的方面出了问题,肯定会造成不少困扰。就在 12 月 6 日晚饭时间,深圳市罗湖公安分局笋岗派出所接到一宗报警:一男子称自己是一家工地的工人,单位饭堂有好几百人吃了饭菜后食物中毒了,情况十分危急。

接到报警后,民警立刻赶往该公司进行调查,结果却发现是虚惊一场。饭堂内人员就餐如常,并无 " 几百人食物中毒 " 的场景。经过走访调查,也没有发现有人食物中毒的情况。随后,民警找到报警人农某,将其带回派出所作细致了解。

经民警调查得知,报警人农某(男,37 岁)是某工地的工人,于当日 18 时 30 分到饭堂就餐,发现饭堂的菜品所剩无几。农某询问食堂工作人员还有没有别的菜,食堂工作人员说只有桌面剩的几份,如果单独制作就要 24 元一份。农某拿起桌上剩余的一份荤菜询问价格,工作人员说这一份需要 25 元。农某觉得太贵,工作人员说爱要不要、不吃就走。农某觉得对方态度十分恶劣,一气之下就拨打了报警电话,谎称食堂好几百人食物中毒,以报复发泄自己的不满。

由于农某的行为已经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罗湖警方依法给予农某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罗湖警方提醒市民,谎报警情会占用公共资源,浪费警力,可能让真正需要帮助的人失去获救机会。对于谎报警情和多次骚扰 110 报警电话的,经查实后,公安机关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处 5 日以上 10 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 500 元以下罚款。涉及犯罪的,将依法追究相应的刑事责任。市民一定要遵守社会公德,不要随意拨打、更不能恶意骚扰 110 报警电话。

深圳晚报记者 徐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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